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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左)手上拿著林小姐一家人作廢的飛機票,高達10幾萬元。(中評社 黃筱筠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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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右)在網路上購買機票,卻因為櫃台人員未提醒需要申根過境簽證,遭到法國航警局滯留。(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6月5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灣民眾赴歐盟國家旅遊,一定要留意是否持有申根過境簽證,否則就可能在過境時,被帶到非法移民的暫時收容所。一位台灣的林小姐回憶起上個月的遭遇,仍心有餘悸。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協助該女士陳情。案情的主角林小姐為了要與外籍丈夫返回馬其頓,在網路上購買法國航空機票,由台北到香港轉機,再到巴黎轉機捷克布拉格,再轉機到馬其頓。由於巴黎、捷克都是需要申根過境簽證的國家,林小姐為持有申根簽證,在巴黎轉機時遭到航警12小時訊問,並帶到非法移民暫時收容所,長達18小時。
林小姐抱怨,被留滯期間,一家4口,只有麵包,連上廁所都要經過同意,後來再購買未轉機的飛機票,才順利抵達馬其頓。
林小姐不滿法航的處理,向民進黨“立委”黃偉哲陳情。她表示,機票是在台灣網站上購買,在香港領取機票時,林小姐的丈夫與櫃檯經過20幾分鐘的確認,櫃台人表示證件無誤才讓他們登機。但在發生事情後,卻不負責任,他們已經寫信給法航在廣州的公司,要求賠償飛機票等相關費用約新台幣15萬元。
台灣“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李光章表示,會協助林小姐與法國航警局反應,但也提醒民眾,歐盟國家持續擴大中,捷克就是新增的國家之一,經過兩申根國之間,一定要持有申根簽證。
台灣民航局主任秘書陳天賜表示,若航空公司載了沒有轉機簽證的民眾會受到處罰,通常航空公司為免受罰,都會協助民眾轉機。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秘書王淑慧表示,會請相關單位加強宣導,旅行社或是航空公司需要揭露充分知識讓民眾知道,尤其法航總公司在中國大陸還需要透過“陸委會”接洽才能幫忙求取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