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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化名)在首都機場被檢察官和法警帶走。京華時報圖片 |
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我回來自首了。”在首都機場一下飛機見到檢察官後,李敏(化名)連聲說道。此前她因涉嫌合夥私分130萬元國有資產而潛逃德國6年。在(北京市)房山檢察院反貪局歷經3年的越洋勸說下,李敏回國自首——這是全國首次通過非外交途徑成功勸返在逃國外的貪官。昨天,房山檢察院反貪局披露了勸返李敏的全過程。
東窗事發亡命德國
京華時報報道,2007年9月13日11點30分,一架CA932航班從德國法蘭克福抵達首都國際機場。一位老太太走下飛機,她就是外逃德國6年的李敏。生於1941年的李敏畢業於北京大學化學系,曾任燕山石化公司下屬的北京燕海石油化工技術開發公司經理。退休前,她和公司其他3人將公司小金庫130萬元現金私分。
2001年2月,在她退休一年後,私分公款一事被匿名舉報到房山檢察院反貪局。當年4月5日,聞聽反貪局調查此事後,李敏持因公護照飛赴德國,從此銷聲匿跡。
通過其子多年勸說
李敏失蹤後,房山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劉愛軍曾多次帶隊到李敏家蹲守,但一直未見李敏的身影。由於李敏此前多次到德國出差,其兒子此時也在德國進修,檢察官懷疑她可能潛逃德國。
劉愛軍說,中國與德國沒有司法引渡協議,於是檢察官們決定通過做工作讓她自己回來。
檢察官們隨即通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查詢,但沒有發現李敏的出國記錄。此後不久,檢察官通過外交部,終於查詢到李敏已於2001年4月5日從北京出境到德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