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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衛詩已得教訓 強制驗毒勿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25 09:54:22  


  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衛詩已得教訓 強制驗毒勿遲”的社評說,女歌手衛詩在日涉嫌藏毒案,昨日在東京地方裁判所提堂,法官當庭拿出一包“海洛英”,衛詩承認屬其所有。結果,衛詩被判藏毒罪名成立,入獄兩年,但緩刑三年,並准其離境。

  社評表示,從司法上來說,衛詩此次得以被判緩刑離境,已屬萬幸;在日本,藏毒是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販毒罪更可被判終身監禁,因此傳媒昨日紛紛以衛詩“甩難”來形容。

  然而,對一名年輕女歌手來說,衛詩此回在日本的經歷,已經足以影響其歌藝事業前途以至一生,在東京澀谷被捕當場後,拘押長達六十日,昨日更被鎖上手扣腰繫麻繩上庭,其女藝人形象可說已一落千丈、“衰到貼地”。

  然而,衛詩“衰咗”,卻怪不得日本司法、也怪不得任何人。她已是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女孩子,完全應該知道毒品的禍害和藏毒的嚴重後果,事件唯一的“正面效益”,就是警醒她自己以及更多的年輕人,吸毒絕對沒有好下場。

  社評指出,事件發生後,娛圈中人不少為衛詩緩頰,指其來自破碎家庭、工作壓力大等等。當然,藏毒、吸毒不是大奸大惡,衛詩更“罪不至死”,犯了錯亦不應將之一棍子打死,但毒品不可沾,個人更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上責任,這兩點“大是大非”必須分清楚,否則,什麼“不快樂”和“有壓力”,只會成為娛圈更多青年藝人墮入毒海的藉口,只會製造出更多的衛詩。

  社評稱,衛詩事件的廣受關注,其實暴露了一個已經無法掩藏的事實,就是毒品在本港娛樂圈和年輕人社會已經到了接近“失控”的地步,只要不當鴕鳥,業界、市民、政府都無法不承認這個事實。一名男藝人昨日就透露,他拍攝某部影片期間,沒有一天不看到導演在吸食大麻。一些大型演唱會的舉行,歌手平日“死蛇爛蟮”,上到台去卻生龍活虎,又唱又跳幾十分鐘,這裡面是什麼東西在起作用,已經不用多言。

  毒品禍港,情況嚴重,娛樂圈固然是“重災區”,學校、家庭亦已日漸“淪陷”。據禁毒署數字,○五年至○七年的三年間,本港二十一歲以下青少年吸毒的人數上升了百分之三十四,而且年齡不斷下降,由○四年的十六歲下降至○七年的十五歲,其中年紀最輕的只有十一歲。

  面對吸毒者“年輕化”的問題,特區政府去年曾委任律政司長黃仁龍主持一個專門委員會予以研究,其後委會發表報告書,提出推行“強制性驗毒”的建議,在社會層面及學校中實行。

  在現今條例下,警方突擊搜查一些場所,即使發現滿桌子、滿地的搖頭丸、K仔,只要身上搜不出,也無法對任何人作出拘捕或檢控。如果“強制性驗毒”得以施行,只要檢測在場人士的尿液樣本,毒魔馬上無所遁形。有關措施在美國、英國早已推行。

  社評又說,對此,有反對派議員以人權、私隱為理由提出質疑。如果早日有強制性驗毒這一有力的預防、打擊措施,或許衛詩可以逃過日本這一劫。強制性驗毒措施,恰恰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健康正常成長的人權而不是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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