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政府超編已成難題
因為各地的具體情況不同,目前我國沒有明確政府“超編”的標准。在中組部、中編辦下發的通知中也沒有明確各省份的副秘書長具體配額。中編辦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目前正在明確各地政府配置副秘書長的名額,“主要是根據各省份的工作量來配備不同的名額,由雙方協商來決定”。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機構改革的“底綫”是不能超過原有編制的人數。
目前各級政府普遍存在超編現象,一些地方鄉鎮政府更是嚴重超編。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河南省新鄉市有11個副市長,16個副秘書長和6個調研員;新鄉市政府回應稱只有副市長8人,市長助理4人。同樣受質疑的,是只有300多萬人口的遼寧鐵嶺市,有9個副市長,20個副秘書長。湖南平江縣有10個副縣長和4個縣長助理。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一般地級市設立3位至5位副市長屬正常現象,通常一個副市長會帶一個副秘書長,同時還有秘書。“目前我國體制中官多現象愈發明顯,其實根本用不了這麼多人。他們有一定級別的職位,會占用不少公共資源。”
中組部:省級以下政府不配助理
不過,已經有跡象表明,國家對此已經著手進行清理整頓。今年1月12日中組部、中編辦下發《關於規範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書長配備問題的通知》稱,部分地方政府配備了助理職務,副秘書長職務過多的問題比較突出,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要求各省區市政府原則上不配備省長(主席、市長)助理,省級以下政府不配助理。
同時,縣級政府不設副秘書長,省級、地級政府副秘書長應根據工作需要明確職數,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已配備助理、副秘書長過多的,在2年內予以消化,其中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盡快辦理免職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