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2日電/台灣“立法院”下周將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位國民黨籍“立委”提案放寬公務員、警察、直轄市長、縣市長赴大陸地區限制;民進黨團則憂慮,修法有損台灣利益。
中央社報道,現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簡任11職等及警監3階以上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必須申請,經“內政部”核准;直轄市長、縣市長要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將審查朱鳳芝、黃昭順、張慶忠等人所提出的第9條修正草案。張慶忠認為,民選縣市長職務不涉及“國家”安全機密,無限制必要,因此提案刪除縣市長赴大陸地區的限制。
朱鳳芝則認為,現在直轄市長、縣市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至少需經2個月以上的審查,對於無關“國家”安全的農產品推廣、觀光推廣、經貿、文化交流等已構成不必要的實質阻礙,因此提案如果赴大陸事由是與縣市政府職務相關且無涉中央職權,得經“陸委會”同意,“於事後補正許可程序”。
另外,張慶忠、黃昭順也分別提案放寬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觀光限制。
黃昭順認為,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觀光,不應該以職等或官階為限制,而應是以所掌握業務必要性為考量,因此,她提案修正為,除了“國安局”、“國防部”、“調查局”等特殊機關,其他公務員赴大陸地區“應經其所服務的機關首長核准”。
張慶忠提案修法則是直接刪除現行以公務員“職等”為限制條件,改以“職務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機密”為限制原則。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表示,台灣有必要做總體的中國大陸對台敵意評估報告,再來看是否要放寬這些限制,現在還沒重新評估,就急著要開放,恐怕有損“國家”利益、陷台灣於危險境地,黨團不會輕易地同意此項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