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5日電/扁家在台開案爆發時,在國泰世華銀行藏八億現金,除七億四千萬交給元大馬家洗錢,另六千萬交給黃芳彥處理。檢方發現,扁珍找了另一批人搬運六千萬,正調查這筆錢運送過程。檢方認為,搬走六千萬的另一批人,與黃芳彥是洗錢共犯。
中國時報報道,檢方懷疑,錢有可能先送到官邸後,再找黃芳彥到官邸用行李箱搬走,再藏在黃家裡及辦公室,因此檢方不排除找當年擔任玉山官邸、扁珍隨扈的“國安局”、警衛人員調查。包括吳景茂、陳鎮慧等人都供認,06年6月,他們受吳淑珍之託,赴國泰世華搬七億四千萬時,保險室還有六千萬現金。檢方已查出六千萬由吳淑珍交付黃芳彥處理,黃將其中的四千萬支付扁家購買一品苑豪宅費用。
不過,這六千萬元如何交給黃芳彥,檢方仍在調查釐清中,但可以確定的是曾參與七億四千萬搬錢的人,沒有去搬那六千萬,扁珍可能是找了另一批人去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