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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最詳盡ECFA說帖出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7 09:24:53  


  中評社台北3月27日電/馬英九要求部會重視溝通,針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行說明,海基會搶得機先刊登說帖,以專文方式說明ECFA是先確立兩岸經貿架構,可排除敏感性商品;“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悄悄去拍了電視宣導短片,預計近期就會播出。

  中國時報報道,宣傳ECFA,部會動起來。海基會最近出爐的《兩岸經貿月刊》,刊登“什麼是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專文,從世貿組織(WTO)會員簽署協議現況談起,分析台灣必須與主要貿易夥伴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原因,以及兩岸簽署ECFA的必要性,是馬政府首份最詳盡的ECFA說帖。

  專文指出,世界貿易組織(WTO)現有會員一百五十三個,再加上包括俄羅斯在內的卅個觀察員,把全球主要國家幾乎全部加入WTO,各會員推動區域性經濟合作,簽署區域貿易協議(RTA),相互提供比當初加入WTO承諾更優惠的條件,簡稱“超WTO協定”。

  由於WTO會員簽署RTA不會一步到位,因此會先由雙邊“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做為雙方經濟合作的法律基礎及基本架構,再由雙方未來進一步簽署貨物或服務業貿易協定,來達成細節規劃。

  專文強調,雙邊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的名稱,或用緊密經貿關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或是經濟夥伴協定,只要雙方同意實質內容對彼此有利即可,WTO會員間簽署的RTA,一律須向WTO報備,並無中央對地方、或是有矮化“主權”的問題。

  另外,通常WTO會員簽署FTA的內容為商品貿易,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產品標準、投資保障、服務貿易、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經貿爭端之機制解決等,協定內容是由雙邊商定。由於FTA內容不涉雙方勞工移動的問題,因此,不會有大陸勞工來台的問題。

  至於敏感性商品,例如農產品,台灣可經協商排除大陸農產品長驅直入,如果台灣不生長的農產品,若經台方同意,可不適用敏感性條款。具有急迫性的項目,如石化、機械、汽車等產業出口大陸的關稅問題,則可列入雙方早期收穫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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