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恢復‘五一’黃金周有利於當地經濟發展,可以試點。”前不久,國家旅遊局新聞發言人劉曉軍如是說。“五一”黃金週到底該不該恢復?就在群眾和旅遊界人士眾說紛紜之際,昨日(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公佈了今年試行的粵版“五一”放假方案,全省在5月1日—7日安排放假,此舉又一次吸引了全國關注的目光。
粵版“五一”
法定假+雙休日+年休假
據長沙晚報報道,廣東昨日公佈的今年試行放假方案具體是:5月上旬定為“全省無會旬”;全省在5月1日—7日安排放假,其中5月1日(星期五)為法定節假日,5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工作日與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雙休日對調,5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使用個人帶薪年休假;5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上班。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中,政府僅能保證絕大部分公務員以及在校老師、學生可休足7天;但是各類企業的員工除了國家法定的1天假期外,剩下的6天“彈性假期”最後是否能休,“話語權”在老闆。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黃林琰也承認:“企業的調配休假,不是依法依規進行的。因為企業的組成成本不一樣,環境也不一樣,在休假上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是有區別的。另外,企業還有自己生產狀況的特點,特別是那些非公有制企業,政府是沒有去強制其執行這次‘五一’休假試行方案的。”
特別澄清
政府並沒有強制放假
之前有媒體報道稱,粵版“五一”即便靈活調配的兩天個人休假落實不了,也至少可以保證還有5天強制性的假期,因為5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工作日與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雙休日的對調,政府對此是帶有“強制性質”的,所以單位一定會放假。這個傳聞也著實讓廣東人興奮了一回,網上“讚聲”一片。
不過,在昨日,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劉曉捷一再明確強調:在彈性休假安排上,政府也只是“鼓勵”和“引導”各單位根據自身條件將兩個工作日與雙休日“對調”,並非是強制之舉。也就是說,不但兩天的帶薪休假是“沒有強制的”,連兩天的雙休日對調假期也是“沒有強制的”。
不搞一刀切
窗口服務單位無長假
粵版“五一”方案對於各類單位並非“一刀切”,其中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的規定是“按照省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確因工作、生產或其他原因不能統一放假的,做好統籌安排”;另外,“中央駐粵單位可參照執行廣東省放假辦法”。
對此,廣東省人事廳處長龐成解釋道: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例,凡是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待遇。因此,除了負責公共安全的單位(如公安部門),民生方面的單位(像供水供電部門),還有各類窗口服務單位必須堅持在崗以外,對於其他一些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省政府要求其“在留有人員值守,保障各項工作得以正常進行的基礎上,參與和支援該‘五一’休假方案,給員工放假7天”。
老師學生
教育廳打包票休足7天
對於廣東省政府“省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措施”的相關規定,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小魯昨日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打了包票”:“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一定會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把工作做好。一定讓廣大師生受益,讓廣大家長能夠按照‘五一’黃金周七天計劃,提前安排小孩的假期生活。”
按照安排,5月6日、7日兩天落實老師的帶薪休假制度,但學生並不存在“帶薪年假”,那學生多休了這兩天,會不會再從他們的寒暑假中“扣掉補回”呢?對此,李小魯肯定地表示:“我們不會做出這樣的安排。不會將寒暑假‘擠壓’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