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余:珍要我給評委名單 珍:藥吃多記不得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5 17:16:28  


  中評社台北3月2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以證人身分傳喚扁妻吳淑珍到庭,與南港案被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以及吳淑珍私人助理自居的蔡銘哲對質。蔡銘哲說,郭銓慶用口說抄紙條方式請他拿給吳淑珍請求幫忙,內容是要最有利標、委員名單、廠商資格,不過,吳淑珍卻堅稱,她跟余政憲說的時候,紙條上只有“最有利標”。 

  今日新聞報導,對於余政憲提到她曾打電話要求提供名單一事,吳淑珍今天下午表示,“時間已經太久了,我長期吃了很多的藥,所以我也記得不是很清楚,有沒有打電話記不得了”;“經過那麼多年,92年(2003年)的事到現在98年(2009),已經快6年了,有沒有提供名單我記不清楚”。 

  蔡銘哲今天則是在庭上供稱,郭銓慶找他前後談過兩次,第二次他比較肯定表示要這個案子,拜託要找吳淑珍幫忙,郭銓慶並口述由他抄在一張紙上,拿這張紙去找吳淑珍,吳淑珍說要想想看,他也有跟吳淑珍說,需要哪些資料。 

  蔡銘哲說,郭銓慶口說抄在紙上的內容就是,第一、他要最有利標;第二、委員名單;第三、廠商資格,最後還有寫力拓郭銓慶。 

  蔡銘哲表示,他還有跟吳淑珍說,“是郭銓慶來找我”,郭銓慶是民進黨的支持者;同時,去找吳淑珍說這件事的時候,有將這張紙交給吳淑珍,而且郭銓慶第二次找他時就有講金額,因此就有跟吳淑珍講,拿到案子的話會提供多少獻(現?)金,當時就有講到新台幣9000多萬。 

  蔡銘哲說,郭銓慶來找時,已經明說要採最有利標,但不曉得郭銓慶的消息來源;有關於委員名單,還有廠商資格限制,也是郭銓慶要的,不是自己問他需要哪些幫忙。 

  蔡銘哲說,郭銓慶要的資料有跟吳淑珍講過之外,印象中還有跟與余政憲的中間人洪重信講過,地點是在第一次在兄弟飯店見面時說的。他強調,跟吳淑珍講這件事時,明確表示郭銓慶需要的就是委員名單和廠商資格。 

  對於第一次和洪重信在兄弟飯店碰面,蔡銘哲供稱,他跟吳淑珍請示過後,中間在官邸曾經和余政憲有不期而遇一次,當時沒講話只是有點頭,大約過了一、兩個禮拜之後就接到電話,但是是誰打的忘了,對方約他到兄弟飯店的轉角角落,會有人來碰面;至於打電話給他的是男還是女,他不是很清楚。法官要求確認他到兄弟飯店的人是吳淑珍時,蔡銘哲則說,“真的記憶不清楚”。 

  吳淑珍則證實,確實有為了南港案找余政憲幫忙,時間是在2004年大選前,2003年,但確切時間忘了。 

  吳淑珍說,當初是蔡銘哲先來找她,說力麒要標南港案,叫她拜託余政憲,因為余政憲當時是“內政部長”,因為自己對工程不熟,蔡銘哲就有寫一張字條,叫她開最有利標,怕她講錯,所以她有印象。 

  吳淑珍說,但是她也不知道什麼是最有利標,因為她和蔡銘哲的姊姊蔡美利是好朋友,所以就答應了。 

  吳淑珍說,余政憲本來就常常來官邸看她,她和余政憲認識20幾年,大家都是第一次當“立委”時,大家都是好朋友,當時她對蔡銘哲說,余政憲第二天就會來看我,她和蔡銘哲說好,會順便跟余政憲說。吳淑珍強調,她和余政憲說此事的時候,蔡銘哲並不在場。 

  吳淑珍說,“我問他是不是有一個南港案,余政憲說有,我就拿了單子給余政憲看,請他開最有利標,余政憲說他知道”。 

  律師要求確認單子上除了寫最有利標還有寫其他字時,吳淑珍說,“沒有,只有最有利標”;她還說,請余政憲幫忙的時候,並沒有提到力麒或是郭銓慶,只有提最有利標,後來她與余政憲就開始聊天。 

  吳淑珍還說,她請余政憲幫忙時,從來沒有講事後要給余政憲錢,“因為余政憲從來不拿錢,我講這種話對他來說是一種侮辱”;她也沒有跟余政憲說會有人給她錢這件事,就只有說要開最有利標。 

  吳淑珍說,她跟余政憲雖然是20幾年的好朋友,但是那時她是“第一夫人”,所以兩人有點像是長官和下屬的關係。 

  在此,檢察官林達提示余政憲97年(2008年)10月23日筆錄提到,吳淑珍有打電話請他去官邸,還希望他提供名單,兩個說法不一。 

  吳淑珍回應表示,“時間已經太久了,我長期吃了很多的藥,所以我也記得不是很清楚,有沒有打電話記不得了”;“經過那麼多年,92(2003)年的事到現在98(2009)年,已經快6年了,有沒有提供名單我記不清楚”。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