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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郭冠英持G類護照 月底返台後註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4 16:53:42  


  中評社台北3月24日電/台灣“新聞局”對駐多倫多辦事處一等秘書郭冠英作出免職處分,今天將發出免職令,“新聞局”人事室主任郭忠聖說,郭冠英目前持有的G類護照將在3月底返台後繳回,並交領務局註銷。

  郭忠聖接受中央社訪問指出,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遭“新聞局”考績委員會免職,對此,“新聞局”下午將發出免職令,預計郭冠英會在多倫多時間24日上午收到。

  他表示,“新聞局”會把免職令的副本通知“外交部”,以此作為註銷郭冠英G類護照的處理依據。郭冠英的G類護照將在3月底返台辦理離職手續後繳回“新聞局”,“新聞局”再轉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

  領務局長羅由中說,除普通護照外,還有公務護照、G類護照及外交護照等3種護照。藍色表皮的外交護照是駐外人員派往“邦交國”時所持用的護照;綠色表皮的G類護照,是駐外人員派往“無邦交國家”所持用具有外交性質的護照;咖啡色表皮的公務護照則是公務員“出國”或派駐“無邦交國家”所持用的護照。

  他表示,外交實務上,“無邦交國”若不承認台灣派出去的外交人員具備外交身分,外交官只能持公務護照進入該國,不享有外交禮遇或外交特權。

  羅由中說,以G字頭編碼的G類護照,則是“無邦交國”給予台灣駐外人員部分外交禮遇與外交特權的證明文件,台灣外交人員入出美國、加拿大、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就是持G類護照。

  他指出,遭“新聞局”免職的郭冠英回台後應把G類護照繳交並註銷。護照條例第17條規定,外交或公務護照的持照人任務結束回台後,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繼續持用外,應把護照繳交主管機關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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