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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吳啟孝代陳由豪發表聲明。(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針對外傳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有意返台爆料更多扁家弊案,陳由豪今天上午委託律師隔海發表聲明,否認要返台爆料,“最高檢”特偵組也沒有連繫或找陳由豪,更沒有所謂的利益交換、講條件,陳由豪才要返台的情形。
對於陳由豪目前人在何方?吳啟孝表示,陳只受聘擔任大陸翔鷺化纖公司的顧問,並非股東。真正股東及投資者是台商,算是台灣企業界人士,但他不便透露。
陳由豪的聲明多達7頁,內容提到他並沒有台灣媒體一直指他“債留台灣、錢進大陸”的情形,而且名列十大通緝要犯,是遭當時政府採取政治操作濫用司法,打擊異己的現象。
委任律師吳啟孝代陳由豪提出三點口聲明,一是近日台灣媒體報導他要針對扁家弊案、被告吳淑珍的部分進行爆料的說法,完全子虛烏有。二債留台灣等說法與事實不符。三是陳由豪名列十大通緝要犯,並不符合司法列名的形成要件。
吳啟孝表示,特偵組偵審扁家弊案的案情,與陳由豪並沒有關聯,所以特偵組沒有去找、或連繫陳由豪。法院也沒有連繫陳由豪。
陳由豪在聲明中表示,扁政府曾於2002年11月組成跨部會“重大涉嫌違規投資大陸案件”的專案小組, 經過嚴密調查,03年1月17日由“經濟部”投審會公佈調查結果,除東豐紡織依法向投審會申請核准外,陳由豪與東帝士集團都沒有列在處分名單內。
除了7頁的聲明稿外,陳由豪也附上2002年6月19日台灣《聯合報》報導前“財政部長”李庸三的說明,以及03年1月18日《中國時報》有關投審會說明的報導,作為他自清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