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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延押2個月 扁親自操刀寫抗告狀(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6 18:29:40  


陳水扁在不滿延長羈押的抗告書狀上簽名,字跡龍飛鳳舞。(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台北3月6日電(記者 鄒麗泳)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下午表示,陳水扁已針對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撤銷羈押裁定,親自撰寫抗告書狀,目前已寫了12頁,這份抗告狀將與律師群的抗告狀在下星期一合併送地方法院。

  扁律師石宜琳、鄭文龍、洪貴參今天下午到台北看守所“律見”時,商討下一步法律訴訟對策,決定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自3月26日起延長羈押陳水扁兩個月,提出抗告。石宜琳在向媒體說明後,馬上趕回台北向地院提出延押抗告聲請。

  石宜琳說,陳水扁對地院認定,他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出書及絕食是干擾訴訟的行為,並以此做為延長羈押的理由大表不滿與不解,除了干擾訴訟不是羈押的要件外,將出書、接受媒體專訪擴充到有逃亡之虞,更讓人不解。

  針對陳水扁抱怨出庭戴手銬,被當重刑犯對待,石宜琳律師指出,法律雖沒有明定被告出庭是否一定要戴手銬,但出庭戴手銬的理由是什麼?無非有逃亡、反抗、自殘等行為。

  他強調,先不去管陳水扁曾經是執政八年的“卸任總統”,基於對“卸任總統”的尊重,也基於人權,應該思考並檢討扁出庭戴手銬的必要性。石宜琳反問,扁會反抗或逃亡嗎?出庭戴手銬確實有爭議,會讓國際社會認為台灣的司法與人權,不但沒有進步,而且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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