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進一步加強。完善促進就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分別增加1753萬和2028萬,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繼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人均每月新增110元。
啟動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農民工、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全面加強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救助人數達到6619萬人。及時增加對低收入群體和大學生的生活補貼。大幅度提高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標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力度,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緩解。解決4800多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
促進教育公平取得新進展。全面實行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對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提高中西部地區校舍維修標準,國家財政安排32.5億元幫助解決北方農村中小學取暖問題。
職業教育加快發展。國家助學制度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投入223億元,地方財政也加大投入,資助學生超過2000萬人;向中等職業學校中來自城市經濟困難家庭和農村的學生提供助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惠及90%的在校生。
醫藥衛生改革發展穩步推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口8.14億,參合率91.5%。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由上年的88個增加到317個,參保人數增加7359萬,總計達到1.17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實施範圍繼續擴大。
文化體育事業加快發展。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全力舉辦了有特色、高水平的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實現了中華民族的百年夢想;中國運動員頑強拼搏,取得優異成績,這極大地激發了全國人民的愛國熱情,增強了民族凝聚力。
民主法制建設繼續加強。基層民主制度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深入推進。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社會保險法、防震減災法等8件法律議案,制定或修訂了 30件行政法規。全面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開展反分裂、反恐怖鬥爭,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民族、宗教、僑務工作進一步加強。
(三)積極推進改革開放,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
國務院機構改革基本完成,地方機構改革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中國農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股份制改革順利進行。
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房地產稅收制度。醞釀多年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順利推出。制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並公開徵求意見。體制機制創新為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對外開放水平繼續提高。大力實施以質取勝和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加強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和服務外包基地建設,支持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出口。完善加工貿易政策體系。穩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加強對外商投資方向的引導。
整合建立新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發布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理順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積極推進境外能源資源合作,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對外援助進一步擴大。自由貿易區建設、與主要經貿夥伴的經濟對話、同發展中國家的互利合作取得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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