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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明天出庭 7日接受特偵組就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2 21:55:19  


  中評社台北3月2日電/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今天表示,吳淑珍明天會如期出庭,就扁案中被檢方指控的事證證據力答辯;此外,吳淑珍已接獲特偵組傳票,將於7日接受檢察官就訊。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案,明天及5日將傳訊吳淑珍進行準備程序。林志忠表示,他今天到寶徠與吳淑珍討論,明天開庭將會針對全案的證據能力與證據方法表達意見,吳淑珍也表示明天一定會出庭。至於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沒有特別的好或是壞。

  對於近日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與企業匯款扁家案,傳訊多位前政府財經官員與扁家友人,並傳出部分對吳淑珍不利消息,是否影響吳淑珍心情?林志忠表示,他與吳淑珍都是看媒體報導才知道消息,吳淑珍的心情並未受到影響。他透露,吳淑珍已收到特偵組傳票,檢察官將在7日下午再度前往寶徠就訊吳淑珍。

  吳淑珍2月10日出庭時,承認在南港展覽館案中收錢並認罪;“國務費案”部分,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龍潭案部分,吳淑珍並未認罪。公訴檢方認為,吳淑珍應會就同案其他認罪被告的證詞提出質疑,因為包括陳鎮慧、李界木、蔡銘哲等人的證詞都對吳淑珍不利。

  此外,台灣高等法院 2月27日撤銷台北地院駁回陳水扁聲請撤銷羈押的裁定,認為北院原裁定的羈押理由說明不夠充分,發回北院更裁,公訴檢方對此表示難以理解。

  檢方認為,陳水扁於去年12月30日被台北地院羈押後,律師提起的抗告,已遭高等法院駁回而告確定,也就是高院當時就已確認羈押陳水扁的理由,除非羈押陳水扁的原因消滅,否則就不能再以羈押理由不備,要求北院更裁,“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668號”裁定見解已有詳盡規定,高院27日的裁定已逾越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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