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日電/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顯示,“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發言人陳雲南、檢察官越方如兩人名下存款掛0,其中陳雲南負債700多萬餘元;檢察官朱朝亮名下多達12筆土地、4筆房屋。
中央社報道,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新制去年10月上路,新法規定,12職等以上的法官、檢察官都必須於去年底向“監察院”提出財產申報。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規定,公職人員申報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的投資,每類總額為新台幣100萬元;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的財產,每項(件)價額為新台幣20萬元。因此,如果公職人員的存款未足100萬元以上,無須申報。
多名特偵組檢察官的財務狀況備受關注。根據資料顯示,在存款方面,陳雲南名下存款為0,檢察官越方如也是0,吳文忠夫婦名下存款55萬5275元,朱朝亮夫婦名下存款共467萬6832元。
另外,在投資理財方面,陳雲南名下未有任何股票、有價證券;吳文忠夫婦的有價證券登記191萬4050元,其中,兩人股票共有17筆,包括中鋼、華南金、國泰金、第一金等,另外基金受益憑證也計有11筆,共計141萬1382元。
朱朝亮夫婦名下的有價證券登記1374萬1810元,其中,股票共有18筆,共計419萬3260元,包括鴻海、華碩、元大金、第一金等股票。另外,基金受益憑證計有28筆,共954萬8550元。
越方如名下的有價證券共728萬2776元,其中股票22萬7120元,包括中鋼、慶豐銀行等股票;另外,基金受益憑證共13筆,價值705萬5656元。
此外,在不動產方面,陳雲南名下沒有登記任何土地、房屋,但在妻子名下有2筆土地,房屋1筆。
朱朝亮的土地多達12筆,房屋也有4筆;吳文忠夫婦的不動產登記,土地共計6筆、房屋3筆;越方如與夫婿名下登計有3筆土地、房屋4筆。
債務方面,陳雲南名下有一筆房貸連帶保證債務,703萬6529元;吳文忠也有房貸400萬元。越方如有一筆250萬元的債權。
此外,“檢察總長”陳聰明夫婦的存款共有13筆,3361萬4558元。有價證券方面,共計276萬5000元,全為購買基金受益憑證。
另外,陳聰明妻子名下有一筆480萬元的債權。陳聰明也與人合夥投資一筆土地,約百萬元。
檢察官沈明倫夫婦名下存款共計977萬2013元;有價證券共計528萬2838元,其中,股票143萬3110元,分別持有大同、南亞、聯電等多檔股票,此外,基金受益憑證方面,購買384萬9728元。
不動產方面,沈明倫夫婦共計有7筆土地、房屋6筆。妻子名下也登計有一部1998CC車輛。
“監察院”指出,8位特偵組檢察官當中,由於林嚞慧、李海龍、周士榆等3人未達12職等,因此不需向“監察院”申報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