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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律師:特偵組偵訊嚴重瑕疵 應全部作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3 16:15:27  


律師鄭文龍一面播出偵訊光碟一面解說偵訊疑點。(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今天下午在扁辦召開記者會,質疑“最高檢”特偵組在偵辦扁家弊案過程中,疑對相關涉案人語帶恐嚇、誘導供詞。扁律師指出,從偵訊光碟顯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在偵訊過程當場哭泣,疑遭林嚞慧檢察官恐嚇、心生恐懼才認罪。

  石宜琳認為,單從今天公佈的光碟內容,可以明確看到偵訊瑕疪與問題,因此明天法院開庭,將先主張所有特偵組偵訊內容全部廢棄,因為完全不知道筆錄寫了什麼?若法庭不予採納,將會主張所有被告重新當庭訊問。

  扁律師下午在記者會上,質疑特偵組檢察官的偵訊光碟內容諸多疑點,包括偵訊過程錄音不明消失、有影像沒有聲音、檢察官語帶威脅、恐嚇。

  其中特偵組偵訊陳鎮慧時,還出現只有檢察官林嚞慧與陳鎮慧兩人在場的情形,更被扁律師質疑違返偵訊相關法律規定。

  扁律師一面播放陳鎮慧於2008年11月20日上午9時45分至12時31分的偵訊光碟內容,一面指出,陳鎮慧當天被解除羈押禁見、無保釋放,該份光碟自9時51分至10時10分約20分鐘,顯示林嚞慧在沒有法警及書記官在場,且只有錄影沒錄音的情況下,與陳鎮慧單獨密談,陳鎮慧於5分鐘後開始哭泣。

  鄭文龍質疑,林嚞慧到底用何種方式和陳鎮慧對談?無法得知,但陳鎮慧很可能遭受檢方威脅、利誘,特偵組這部分的偵訊已涉違法,刑法所定“認罪協商”與實體正義已遭扭曲。

  鄭文龍認為,陳鎮慧明明沒拿一毛錢,所以第一次出法庭時,沒有認貪污罪嫌,但第二次出庭,卻承認貪污罪的指控?很可能是遭特偵組威脅、恐嚇,以致心生恐懼;或是以免刑作為條件,利誘陳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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