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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憲、吳淑珍誰說謊?3月25日大對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8 20:54:46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出庭應訊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透過律師要求法官傳喚吳淑珍出庭當面對質。法官最後決定,3月25日傳喚兩人出庭。一度情同姐弟,交情超過20多年的雙方,屆時將上演法庭對質的尷尬戲碼。

  余政憲下午一開庭,就坦承洩漏評選委員名單,但否認洩漏廠商資格限制文件,也沒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由於他的說詞和吳淑珍明顯矛盾,余政憲特別透過律師,向法官要求傳喚吳淑珍出庭,證明他所言不假。
 
  今天下午庭訊當中,審判長林春鈴特別針對吳淑珍和余政憲說詞不符的部份提出質疑。由於吳淑珍日前開庭時供稱,曾經告訴余政憲採最有利標,余政憲透過律師否認此事,強調有關標案採取最有利標的決議,是由“經濟部”、營建署和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開會討論決議,並非他個人所能決定。

  日前吳淑珍開庭時表示,不記得有沒有指示余政憲將評委名單洩漏給蔡銘哲。余政憲委任律師明確的說,余政憲是應吳淑珍的請求,而非吳淑珍的指示交付評選委員名單。

  下午同時傳喚被起訴的7名評選委員,包括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江哲銘、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系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和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王振英等。

  出庭的7位評選委員,全都否認有拿到好處。被告之一的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透過律師指出,證人黃維安提供兩人見面的時間、地點、次數和交付金額,在偵查庭每次供述都不同,質疑黃維安在偵查庭的供述,有受到檢方的誤導。

  律師強調,本件評選委員共17人,評選力拓為第一名的共13位,而黃維安和蔡尚清供述行賄對象,只有本件起訴的7名,如果力拓公司確實為了要取得評選名單,而致贈大量金錢予中間人,勢必要行賄的對象,必須要過半數才能有把握取得第一名,不可能只行賄7人,質疑力拓行賄的對象,未必是本件的對象。

  另一名被告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江哲銘透過律師表示,懷疑蔡尚清如係侵吞力拓公司款項,並在檢察官同意予以緩起訴的情形下,有動機誣指已贈送款項給江哲銘。律師指出,江哲銘未收受好處,蔡尚清是污點證人,不能僅憑他前後不一的証述,就認定被告有犯罪事實。
 
  鄭聰榮和郭永傑的委任律師在庭上發言,表明兩人都否認犯罪,沒有於起訴書所指之時間、地點,和黃維安、蔡尚清吃飯、見面,收受一、兩百萬的好處,並且
強調鄭和郭擔任評選委員,並非公務員,只是評選行為,非屬公務員公權力之行使。

  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系教授陳博雅同樣透過律師否認犯罪,表示不認識黃維安,雙方也沒有接觸,更沒有收受賄款,他擔任的評選委員身分,不符刑法公務員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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