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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淵欲蓋彌彰 擺脫洗錢罪 攬上貪污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7 09:25:03  


  中評社台北2月17日電/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否認購買一品苑的金錢是來自扁家,宣稱替吳淑珍買房子是自己墊的錢,外界質疑這是他替自己跟扁嫂切割洗錢罪的作法,但陳東豪、姚立明等名嘴認為,林文淵的說法破綻百出,即使能夠擺脫洗錢罪,也替自己攬上了貪污罪。

  今日新聞報道,林文淵16日舉行記者會,證實吳淑珍確實曾經要他代為購買兩戶元大一品苑住宅,並且由他代墊錢,“當時吳淑珍還是‘總統’夫人,吳淑珍說那房子靠近臺大醫院,所以說要買房做為將來居住所需,請我先幫她買下來”他並表示,在轉手賣出之後獲得近5千萬的價差,他願意交給吳淑珍,“如果她把錢拿走,我會要她去繳所得稅”,但他強調,他絕對沒有替扁家洗錢。

  林文淵的記者會,似乎將替扁家購買一品苑的過程都合理化了,但外界認為這是脫罪藉口,資深媒體人陳東豪指出,“他就是咬定了你特偵組,你拿我林文淵一點都沒有辦法,今天這個房子,我(指林文淵,下同)自己找錢來買,我再把它賣掉,吳淑珍沒拿錢給我,沒有洗錢,這個銀行都有資料,所以沒有不法所得,我沒有洗錢,我現在只剩下報稅的問題。”

  林文淵指自己墊錢幫扁嫂買房子,跟扁家也毫無金錢往來,有人認為,這或許可以替他跟扁嫂擺脫豪宅洗錢的罪名,但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認為,這可是欲蓋彌彰,反而把犯意全講出來了,他表示,吳淑珍委託林文淵,林文淵答應了,之後還認了行為分擔,並說賣了的錢要匯給她,甚至說,“我從來沒想到過利益”,但他又講,“我用VIP的價錢來買”,當一個人用VIP價錢來買房子的時候,怎麼會沒有想到利益呢?

  姚立明說,“VIP就叫做利益,藉她(吳淑珍)的勢,創造我(指林文淵)的利益這不叫做貪污罪,叫什麼?”看來,林文淵的說明似乎不但沒有讓外界相信扁家購買元大一品苑,是純粹買房子,反而產生了更多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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