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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一家已貪婪到變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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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2月14日電(評論員 俞雨霖)陳水扁、吳淑珍這一家人的斂財手法,隨著特偵組部分偵訊內容陸續曝光,已可以讓外界描繪出一個比較完整的輪廓。他們的手法,可以說讓人嘆為觀止,達到獨步古今的地步。也可以說,這兩口子實在下流,下流到令人髮指的地步。但總結一句話,這家子怎麼會貪婪到這麼變態。
陳水扁當了八年的台灣最高領導人,吳淑珍則是行動不便長年有疾的“第一夫人”。一個擁有無比崇高的政治地位、一個是讓人同情的殘障人士,這兩人曾經獲得不少台灣民眾的尊崇與同情,但人民尊敬他、人民同情她,都不能改變這兩口子性格中內化極深的卑鄙、惡質基因。
權力、尊敬與同情,給陳水扁一家帶來的不是更為謙恭,而是讓深藏的惡劣品性更加暴露,讓他們更肆無忌憚的胡作非為,讓他們的斂財手法更推陳出新,更讓他們將變態視為常態。
總結起來,解讀陳水扁家兩口子的斂財術,有一個中心,七種手法。
一個中心:簡單的說,在陳水扁眼中,“國家就是我家”、“國庫就是我家小金庫”、“官員盡是我家小爪牙”。既然如此,不拿白不拿,拿了白拿,結果當然是不拿才怪。
七種手法:
一、巧取豪奪。外交機密費用、國務機密費用,均屬機密,想拿就拿,死無對證。陳水扁任職期間偏好出訪,每次出訪,多則取百萬美元現鈔,少則幾十萬美元,無憑無據,任憑上下其手。
二、量身定製。假借拼經濟,協助工商企業發展,制定政策、安排專人、籌劃專款,圖利特定人士,並藉此收賄。南港案建館案、龍潭土地案。陳水扁兩口子就收了五億以上新台幣的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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