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2月11日在國台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記者問:我們注意到台灣方面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接納台灣參與《國際衛生條例》的運作,在技術層面是一項進展,也是相關各方努力多年的結果,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國際衛生條例》是防範疾病傳播的重要國際法律文書。我們高度重視《條例》的實施,於2007年宣布《條例》適用於中國全境。在此基礎上,中國政府與世衛組織秘書處協商,就《條例》適用於台灣地區做出相關安排。
這表明,我們對全球防疫是高度負責任的,在解決台灣同胞關心的衛生健康問題上是誠心誠意的,採取的積極舉措是切實可行的,台灣衛生專家從世衛組織獲得技術信息的渠道是暢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