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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吳淑珍終於要出庭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9 10:00:19  


 
  文章指出,根據截至目前的所知,由於陳致中黃睿靚“認罪協商”的風波,扁案所涉主要當事人之間,似乎已有了新的共識,那就是吳淑珍有可能全力擔下“政治獻金”及“海外洗錢”的罪名,但她卻似乎不太可能承認這是“非法所得”。如果吳淑珍真的如此表示,那就意謂著扁案的定罪與否,仍得靠特偵組檢察官自已的努力。檢察官一方面已起訴了一些案件,另方面更加緊在辦其他案件,種種舻象顯示,“二次金改”裏若干案件即是檢察官企圖突破的重點。

  二次金改肥了三大家族 須證明扁家受賄而非政治獻金

  所謂“二次金改”,乃是陳水扁任內以“民營化”之名將公有行庫讓民營金控購併的弊案。經過這次金改,台灣的“吳辜蔡”三大家族六大金控,它們的資產由 1999年的台幣2.9萬億,暴增到2007年的11.75萬億,增長了305%。這種賤售官產的手法和90年代俄國“總統”葉利欽賤售公營公司給特權親信如出一轍。特偵組集中精力辦其中的若干案件,主要即是要在其中找到證據,證明扁家在“二次金改”中所收的是“賄賂”,而非“政治獻金”——台灣的政治行為規範並不嚴格,灰色的“政治獻金”無罪,“賄賂”才有罪,由於扁家始終以“政治獻金”做為金錢來源的理由;而特偵組則力圖尋找確切事證來證明是“賄賂”。舊曆年後,“二次金改”有關的人物相繼被列為被告,而且有些部分可能會提前起訴,主要目的即在於補強判扁的事證。

  但就在春節後,法院和特偵組都開始快馬加鞭,另外一宗案外案卻告出現,即就是扁案律師在核對筆錄證詞及偵訊紀錄光碟時,發現有極大落差,例如辜家的辜仲諒在偵訊時說“夫人其實有很多事情都不讓陳水扁知道”、“他有時覺得,到底是吳淑珍在當“總統”,還是陳水扁在當“總統””。像這些有利於陳水扁的部分都未在筆錄中出現。這些筆錄可以確定收賄的主體是誰,它不刪除即不利於吳淑珍;刪除後即不利於陳水扁。有關筆錄刪除及正確性的問題,屆時必將成為爭訟中的重大課題。

  目前扁案的司法傳喚及審訊已在春節後加緊進行,而無論如何,2月10日吳淑珍的第19次傳訊,她的出庭必將極為關鍵,法官的問話方式,她的答訊策略,均將讓人具體而微的看出扁案的走向。因此,別忘了,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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