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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考驗人性的扁家多幕劇 震懾人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24 11:14:50  


  中評社台北1月24日電/陳致中要求認罪協商,儘管事後解釋他並非認定扁珍的錢是非法所得,但子媳認罪,與先前幕僚認罪其實不可等同視之。對於承審的法官來講,這不僅是“法律”上的切割,更是心證上的切割;對於仍在負隅頑抗的扁珍而言,這更是難以承受的重擊。 

  台灣《中國時報》特稿稱,一直到現在,陳水扁都還未放棄無罪的辯護,“國務費”是政治共業,龍潭與南港案與“總統”職權無涉,只要余政憲與李界木不咬系阿扁指示,“刑只能上扁嫂”,這符合“一切推給吳淑珍”的訴訟策略。 

  扁珍把一切都給政治獻金,但這很難說得通:如果是政治獻金,這些錢是給誰的?如果是給扁,龍潭與南港案發生時又無選舉,何來政治獻金之說;如果是給民進黨或候選人,扁珍將其中飽私囊,至少就犯了詐欺罪。 

  扁珍又想以“漏報的政治獻金”辯護,這就牽涉到法官的心證問題:一、數億元的政治獻金,又被嫌犯匯至“國”外,合理嗎?二、“總統”雖非“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但真不能指揮影響公務員嗎?三、給錢的時間點,這牽涉到貪污對價的完成。 

  但上述三點都沒有絕對的標準,這也是扁迄今不肯認罪的主因。只不過陳致中的認罪協商卻鑿破了扁精心構築的防火牆,更衝擊承審法官心證。儘管扁營律師解釋致靚認罪非指這些錢涉及不法,但真無不法,要如何認罪?又何必把十數億資金匯回供檢方扣押? 

  儘管外界臆測致靚認罪協商應系扁家默契,但據了解,指導致靚認罪的律師葉大慧在實務界頗富盛名,更是扁大舅吳景茂辯護律師。重要的是,葉並非扁營律師團的成員,這顯示扁珍與致靚存在著訴訟上的根本矛盾,可從扁營律師團對致靚認罪一事氣急敗壞而窺見一二。 

  就扁家遭起訴的四大案來看,扁珍與致靚,甚至扁與珍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不同的訴訟利益;陳水扁獲悉致靚的認罪切割時或許感到意外,但作為一個父親,他也僅能心有靈犀地諒解;這是一場考驗人性的囚徒困境,只因發生在人倫之間,所以格外震懾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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