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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訓也切割陳水扁:我只是負責蓋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20 16:00:28  


  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扁家四大弊案繼續召開準備程序庭,今天針對“國務機要費案”補行準備程序庭,下午傳喚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當審判長蔡守訓問林德訓認不認罪?林德訓直言不認罪,“我無法接受。”之後他更為自己喊冤,與上午被傳喚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相同,林、馬兩人都和陳水扁徹底切割。

  東森新聞報道,法庭上,林德訊表示,他在夜深人靜時,自問自己不是十惡不赦的人,講到激動處更哽咽流淚,對於檢察官說他犯後態度良好,林德訓表示非常感謝,但他也表示,自己並非“犯後態度良好”,而是“根本沒有犯罪”。

  林德訊表示,“國務機要費”一向由“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領取,他只是負責蓋章的角色,至於陳水扁拿了錢做了什麼?他並不知情。他更透露,從2005年3月接了“總統辦公室主任”後,“國務機要費”仍由馬永成的印章領據,直到2007年6月才由他蓋章領取。

  而今天上午馬永成在法庭上也發表五點聲明,撇清與陳水扁的關係。馬永成的聲明稿分為五點,大致內容是,他絕對沒有共同貪污,也沒有共同的詐領。他指出“國務機要費”有特別費的性質,因為“總統”職權是全天候的,公務範圍的彈性很大;而並且涉及機密,根本無法區分是公用還是私用。

  另外,他並非會計人員,無法審核經費,他僅是幫“總統”做事而已,並無從中拿到好處,至於“犒賞清冊”是由“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造冊,他僅是奉陳水扁的指示、長官交付任務而辦事的角色。

  馬永成不但當庭與前任長官陳水扁徹底切割,還說出2006年涉入“國務機要費”時,自己確實有說謊,他坦承就是因為當時陳水扁還是“總統”的關係,讓他不得不說出有違良心的話。他更對當年沒有說實話,當庭向檢方道歉。

  由馬永成和林德訓在法庭上的表現,可以看出,兩名重要“扁家軍”都表示“礙於時空背景”,讓他們不得不執行時任“總統”的陳水扁交辦的任務,且無法在兩年前供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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