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速推進軍工企業體制機制轉變,初步建立小核心、大協作、寓軍於民的國防科技工業新體系。促進戰略性結構調整,精幹軍工主體,國防科技工業結構性矛盾逐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穩步推進軍工企業股份制改造,積極探索產權結構多元化改革,重點扶持符合條件的優勢企業整體改制上市,鼓勵專業化重組和產學研結合。加強對軍工企業改制上市工作的規範和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完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
建立健全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制度。依據2005年5月公佈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國防科技工業開始實行分類管理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制度,在保持國家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控制力的同時,允許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領域,參與研製與生產任務競爭。2008年3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公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使這項制度更加完善。
加強武器裝備基礎能力建設。提高武器裝備設計開發的信息化水準,增強產品設計的數字化、模塊化、通用化和可靠性。建成數字倣真、半實物倣真和一批重要的高水準試驗驗證設施,提高了設計水準和研製成功率。增強總裝集成能力,一批骨幹企業實現了裝配、試驗、測試一體化和系統綜合集成。大幅提升核心製造能力,重點解決複雜件加工、精密製造、特種焊接等工藝技術問題。建成一批面向全行業服務的大型基礎試驗設施,建設了品質可靠性檢測、元器件老化篩選等一批專業化檢測、試驗中心,改善了計量、標準等軍工技術基礎保障條件。通過基礎能力建設,武器裝備供給能力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強化國防科技工業創新體系建設。以政府為主導,通過政策、投資等手段營造創新環境,引導創新活動。以軍工科研院所和企業為骨幹,以基礎性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為生力軍,發揮產學研聯合優勢,增強國防科技工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防科研和武器裝備研製重大工程為平臺,發現、培養、使用和凝聚優秀人才,進一步強化國防科技工業創新發展的人才基礎。
加強對外合作
國防科技工業按照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開展對外合作。重視與發達國家的軍工技術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互利合作,根據合作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需求,在多個重大合作項目上進行聯合研製、聯合生產。依據有利於提高接受國的正當自衛能力,不損害有關地區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穩定,不干涉接受國的內政等原則,開展軍品出口。
國防科技工業積極開展軍民結合高技術產業的對外合作,大力開發高技術、高附加值的民品。航天產品國際市場開拓取得重大突破,衛星實現整星出口零的突破,同巴西合作的資源衛星項目為兩國國民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航空對外合作的水準和品質大幅提高,民用飛機的國際市場開發工作取得新進展。民用船舶的出口產品實現系列化和批量化,國際市場佔有率進一步提高。
十二、國防經費
中國政府依據國防經費的增長應當與國防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原則,合理確定國防經費的規模,走投入較少、效益較高的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道路。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堅持國防建設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堅持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國防投入始終保持合理適度的規模。從1978年到1987年,隨著國家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國防建設處於低投入和維持性狀態。國防費年平均增長3.5%,同期GDP按當年價格計算年平均增長14.1%,國家財政支出年平均增長10.4%,國防費佔GDP和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分別從1978年的4.6%和14.96%下降到1987年的1.74%和9.27%。從1988年到1997年,為彌補國防基礎建設的不足和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的需要,中國在經濟不斷增長的基礎上,逐步加大國防投入。國防費年平均增長14.5%,同期GDP按當年價格計算年平均增長20.7%,國家財政支出年平均增長15.1%,國防費佔GDP和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繼續下降。從1998年到2007年,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適應中國特色軍事變革的需要,中國在經濟快速增長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國防費的穩步增長。國防費年平均增長15.9%,同期GDP按當年價格計算年平均增長12.5%,國家財政支出年平均增長18.4%。國防費佔GDP的比重雖有所上升,但佔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總體上仍呈下降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