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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會客規定 替扁打開政治操作巧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14 00:43:16  


  中評社台北1月14日電(記者 倪鴻祥分析報導)涉貪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天天都有綠營人士透過“一般接見”或“特別接見”的方式見扁,這些人除了替扁傳話,也有人利用機會在媒體造勢。台北看守所相關接見的規定,變相替扁開了一扇政治操作的巧門。

  根據北所的規定,“一般接見”一次最多兩個人,只要親友都能申請,一次最多30分鐘,一天只能一次。

  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9條規定,“特別接見”屬典獄長或看守所所長專屬權限。典獄長等首長認為有教化上或,得准予受刑人有“特別接見”的待遇。

  所謂“其他事由必要”,並沒明確界定範圍,由典獄長等首長依職權自行考量。正因為如此,才會有人想“講通”或“買通”典獄長、所長,希望他們同意給予“特別接見”;實務運作上,特別接見也成為“立委”特權關說、請託等方便之門。

  雖然北所規定,“特別接見”一次能有三個人,必須是“中央”民代(“立委”)才能申請。如果“立委”親自來見扁,北所為尊重“立委”,見扁時不必隔著玻璃;如果“立委”出具公函,雖可見扁,仍舊得隔著玻璃。

  但綠營不論以何種形式見扁,扁自還押北所以來,天天透過此一方式對外傳話,也利用此方式影響民進黨縣市長提名的運作,姑不論扁刻意藉此進行政治操作,以求增加影響力而免除法辦的機會,其實北所的規定,反而變相替扁開了一扇政治操作的巧門,職司監所、看守所管理的“法務部”,實有必要加以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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