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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出招 批蔡守訓不回避、馬政治追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30 17:33:02  


  中評社台北12月30日電(記者 鄒麗泳、黃筱筠)陳水扁再度遭到羈押,進了台北看守所,陳水扁辦公室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批陳水扁被羈押是“馬政府赤裸裸的司法迫害與政治追殺”,昨天的合議庭不過是一齣為了“押人而押人”所演出的形式而已。

  扁辦也指出,由先前的奉命收押、起訴、抗告,最後演變成指定特定法官審理,不但毫不掩飾的違反司法獨立審判的“憲法”要求,更徹底剝奪陳水扁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

  扁辦表示,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蔡守訓,以所謂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虞及重罪等理由裁定將陳水扁收押,事實上都不是具有事實足以認定的理由,不過是為了“押人而押人”所演出的程序形式而已。

  扁辦新聞稿指出,依據卸任“總統”禮遇條例,扁是“國安局”特勤中心的維安對象,一天24小時的行蹤都為執政當局所掌控,根本就不存在沒有隨扈的行程,試問要如何逃亡?扁又怎麼可能拋下重症的吳淑珍獨自潛逃?

  扁辦也表示,所謂有串供與湮滅證據之虞,扁自12月12日解除羈押至12月30日再次受到羈押之間,不但用行動證明法庭每傳必到,從未有逃亡企圖,況且期間長達將近20日,若真有串供或湮滅證據的企圖豈非早已完成?何以還有羈押的必要?檢方更無法提出任何證據顯示陳水扁有接觸同案被告及其律師們的行動,特偵組所謂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根本就是主觀臆測與推論,欲加之罪的藉口而已。不但違反無罪推論原則,也讓尚未審判定罪的被告卻已經開始受到監禁的處罰。

  扁辦又指出,王清峰公然以“法務部長”的身分驅車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向秘書長吳敦義報告案情,完全不避諱政黨干預司法之嫌。之後,果不其然檢調隨即發動二十幾路的全面大搜索,對扁案及其相關人士展開撲天蓋地的拘捕行動。難道這些行政干預司法的事證還不夠具體、還不夠清楚嗎?

  扁辦新聞稿又指控馬政府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的將扁予以羈押,一是企圖限制,甚至剝奪扁受“憲法”所賦予的訴訟防禦權;另一方面則是以實質的監禁處罰羞辱扁,目的是為了全面污名化過去八年扁與台灣人民共同努力成果。扁今日或許無法在國民黨所宰制的法院得到公平、公正的司法審判,但在台灣人民的法庭、在人性良知的法庭、在人類歷史的法庭,終究會還給扁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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