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陳水扁自辯:被起訴收賄,欲哭無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29 17:35:07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陳水扁羈押庭,陳水扁對特偵組起訴的4大案全部否認犯罪,強調“國務費”完全用於公務,而南港、龍潭等財經事項,也非“總統”職權,他無法接受檢方指控。

  合議庭在排除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的迴避聲請後,直接讓程序進入12日特偵組起訴、羈押被告移審的狀態,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是否認罪。陳水扁答辯時對特偵組起訴他“國務費”、洗錢、龍潭、南港展覽館等案逐一反駁。

  他指出,“國務費”全部用於公務,尤其辦理6項機密外交、9項重大政經支出,總額就已超過新台幣1.2億元,也大於特偵組起訴認定貪污1.1億元,當初法院既然以馬英九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認定無罪,那麼他的“國務費”也應該無罪,因為他主觀無犯意,客觀上也是支出大於收入。

  至於南展館與龍潭購地兩案,陳水扁強調無論“憲法”與“國安會”組織法,都沒規定重大財經事項屬“總統”職權,他辯稱,當時政府辦理相關科技政策,均為創造就業、改善人民生活,他身為“總統”當然會關心相關事務推動,就像馬英九也關心過火車票買不買得到問題,但能說買車票是“總統”職權嗎?

  陳水扁辯稱,自己對南、龍兩案的款項完全不知情,就連被告余政憲、李界木、蔡銘哲等人,說法不是前後不一,就是都只提到妻子吳淑珍,完全沒提到他,不能因為自己只是關心政府施政效率,就視為利用職權收賄,被特偵組起訴收賄,令他欲哭無淚。

  至於洗錢指控,陳水扁說,既然“國務費”、龍潭、南港等案都無涉犯罪,也就沒有犯罪所得,自無洗錢犯行,他唯一知道家裡海外資金狀況,就是今年初吳淑珍主動告訴他海外資產被凍結,但還有一筆200萬美金未凍,他就請“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協助,將錢匯到吳的帳戶用做推動國際外交,匯款額度、帳號都是吳澧培決定。

  陳水扁花了近50分鐘陳述完後,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所以檢察官起訴的事實你都不認罪?”陳水扁答“對”。

  在被告答辯完後,羈押庭仍將進行檢方論告、辯方答辯等程序,檢辯雙方後續仍將就犯罪嫌疑、有無逃亡、滅證等事由攻防,再由合議庭評議是否羈押或交保,預料庭訊仍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