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特偵組將再提抗告 力主高院自為裁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23 09:33:21  


 
  特偵組再提抗告!力主高院“自為裁定”

  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廿二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更裁書,“檢察總長”陳聰明隨即到特偵組召集檢察官研商後,決定再次提起抗告。據了解,特偵組認為合議庭裁定理由不合邏輯,抗告主軸將訴求請高院能“自為裁定”。 

  特偵組準備第一次抗告時,事前充分準備並詳述“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理由,不過,全被合議庭推翻,最後仍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經內部討論後認為,原裁定理由不完備,決再提起抗告,至於抗告理由是逃亡或串證,會在抗告書中充分表達。 

  據悉,特偵組就同案被告陳鎮慧在偵查庭,曾拒絕扁辦委任律師在場,顯見她確實感受到陳水扁的無形壓力,但合議庭卻以案件移審法院,“迄今”並無勾串行為,以現在進行式認定無羈押必要,完全忽略羈押理由中,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是指只要有可能,並非著手進行。 

  據了解,就陳水扁透過張瑋津公開親筆書寫的“恐嚇”檢察官照片,合議庭竟以全案既經檢察官起訴,認定毫無影響,甚至以公開照片的時間點,係在扁羈押禁見之後,證明並非受扁指示,讓特偵組相當不以為然,認為合議庭的理由過於牽強。 

  據了解,陳水扁無保釋放後,特偵組發現部分證人或企業界人士確實受到“幹擾”,不是噤口,就是語帶保留,對於第二波偵辦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案造成影響,若無法抗告成功,將讓後續案件難以為繼。 

  由於按訴訟程序,特偵組若不服裁定,得於五日內提出抗告狀,不過,第五日適逢周六,抗告時間得順延至下周一。據了解,特偵組認為應調整腳步,將充分運用五天的時間準備書狀提起抗告。特偵組再次提起抗告,若高院再發回地院,仍得面臨原合議庭審理。 

  據了解,特偵組重新撰寫抗告書,重點將力主高院自行裁定,盼高院應勇於表態,發揮道德勇氣,就如太電案胡洪九第五次羈押抗告案一樣,自行作出羈押裁定,避免浪費社會成本並影響後續案件偵查及審理。


 【 第1頁 第2頁 】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