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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昨晚燈火通明,但一名男子卻擲瓶砸破特偵組玻璃。 |
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嫌貪污、洗錢被收押一個月後,扁家洗錢案預定今首波偵結,特偵組將至少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弊案及跨國洗錢四案,並對四案分別求刑。消息來源透露,扁珍兩人將分別被求處逾三十年徒刑,檢方甚至針對部分案件,請求法官重判扁珍無期徒刑。
令人矚目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一名資深檢察官解釋,雖檢方將對扁珍求處合計超過三十年徒刑,但有期徒刑執行上限是三十年,若將來法院審判時,扁珍未被判無期徒刑,只被判有期徒刑,那法官最多也只能判刑三十年。
因即將起訴前“總統”,特偵組所有檢察官斷絕對外聯絡管道,發言人陳雲南也不再發言,多數檢察官至今天凌晨截稿前,都還在加班製作起訴書。昨晚八時許,特偵組外突然出現一男子,向特偵組辦公室丟擲玻璃瓶,砸碎四塊玻璃,所幸沒有人員受傷,警方也立刻派員到場處理。
男擲瓶砸特偵組
特偵組檢察官本周趕製起訴書,“國務機要費案”由周士榆、沈明倫負責,竹科龍潭購地案由朱朝亮、吳文忠負責,南港展覽館弊案則由李海龍負責,三案起訴書草稿已經完成,並交給負責洗錢案的林嚞慧、越方如,以認定扁家犯罪總額。
被收押的陳水扁,昨經律師鄭文龍告知將被起訴後,扁頻問律師:“特偵組會怎麼起訴我?”扁也透過鄭文龍,嘲諷特偵組非常認真,認真到把沒有的案子辦到有,根本是“用顯微鏡來辦我的案子”。
洗錢門檻降為50萬
另一方面,“國防部長”陳肇敏先前在“立院”備詢時,指扁在三一九槍擊案中所受的傷並非在現場造成,被扁自訴控告妨害名譽,高院已發出傳票,要扁於十七日出庭,扁也表示“一定要出庭”。
“金管會”持續檢討洗錢防制機制後,昨通過“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將疑似洗錢的門檻由一百萬元降至五十萬元,未來銀行對於五十萬元以上的通貨交易,包含存領單筆現金,或換鈔交易,都要向“調查局”申報,並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預計在明年三月開始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