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1日電(記者 康子仁)為了搶救汽車業,臺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條正草案”,未來民眾只要在明年底以前購買新小客車並完成過戶登記,且於過戶登記日前6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舊小客車報廢登記完畢者,小客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將減徵新臺幣3萬元新台幣,為期1年。
“財政部”解釋,受到國際經濟景氣影響,民眾普遍預期未來經濟環境將面臨嚴峻挑戰,致減少消費,如何刺激民間消費以提振經濟景氣,是政府當前施政重點之一,特別是部分具有火車頭特性之產業,由於其產業價值鏈範圍相當廣,影響也較大,汽車產業即為其中之ㄧ。
“財政部”指出,汽車產業之穩健營運,對就業機會及“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臺灣汽車市場遭受經濟不景氣等影響,已連續3年萎縮,倘能藉由鼓勵汰舊換新,將可活絡內需市場,振興島内經濟。因此,“經濟部”向“財政部”建議修正貨物稅條例,給予使用中汽車汰舊換新扣抵3萬元貨物稅之措施,為期1年,以促進汽車消費,同時達成節能減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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