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8日電/扁家相關弊案何時能夠偵結起訴?近來傳言紛紛,雖然特偵組積極朝結案邁進,卻因瑞士迄今還未循司法互助,提供陳致中夫婦蘇黎世銀行等帳戶資料正式公文書,考量起訴事證審判中的“證據能力”,特偵組將待瑞士公文書資料抵台,才會偵結扁案。結案時程不但受延滯,扁家瑞士七億元,結案前恐也難匯回台灣。
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偵辦扁家“國務費”、海外洗錢等弊案,曾在九月十五日,由主任陳雲南率同七位檢察官公開向人民宣示,只要司法互助等各項資料備齊,全案在年底前偵結應無問題。
儘管“國務費”、海外洗錢、竹科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工程等四大弊案結案在即,但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上月十四日簽署瑞士兩銀行查帳授權同意書後,特偵組迄今還未收到瑞士送來的相關帳務正式資料。
由於艾格蒙聯盟提供台方的扁家洗錢情資,只能算是審判外陳述的“傳聞證據”。特偵組為鞏固事證,以及確保起訴後送審能夠具有證據能力,必須等瑞士方面,循司法互助模式提供正式公文書後,才能真正認定陳致中夫婦涉有洗錢事證。陳雲南不諱言指出,司法互助內容與時間,只能取決於瑞士,公文書和款項要匯回台灣,恐怕“沒有那麼快”。
瑞士聯邦檢察署發現陳致中夫婦疑涉洗錢情事,今年中曾請求台方提供司法互助資料,當時瑞士來函,雖記載陳致中夫婦海外帳戶內容,卻只是“請求書”,並非正式文件。特偵組曾透過“外交部”協助,循司法互助請求瑞士提供二人銀行資料;等到陳致中夫婦簽下查帳授權同意書,台方再次向瑞士司法單位尋求司法互助,盼早日取得兩人帳戶資金明細,瑞士迄今仍遲遲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