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檢調偵辦陳水扁洗錢案,層層剝開“二次金改”政商交易網絡,如今看來,2004年啟動的“二次金改”,目前除了公股銀行相互整併案,如台銀併中信局、合庫併農銀案外,其他整併案幾乎都捲入洗錢案案情,併購正當性遭到質疑,使得“二次金改”的污名恐難磨滅。
聯合晚報30日報導,陳水扁任內的“二次金改”,始自2004年10月24日召集“經濟顧問小組”會議後,扁對外宣布“四大目標”,即2005年底前,3家金融機構市占率10%以上,公股金融機構減半,2006年底前金控家數減半等,之後府院大剌剌介入市場購併,開啟財團打通政治關節通道。
在陳水扁家族爆發洗錢案後,以“二次金改”之名進行的金融整併,除了公股銀行相互合併案未遭調查外,其他無論是民間併公股,或是民間相互合併,幾乎不是遭檢調搜索,就是負責人遭約談。
總計與“二次金改”相關的併購案包括,中信金入主開發金、台新金入主彰銀 (尚未完成合併)、元大購併復華金、中信金入主兆豐金等,如今幾乎無一倖免。2006年的國票金經營權之爭,也在趙建銘爆發台開案後,爆出趙建銘也曾介入其中,使得過程再添爭議。
“二次金改”原本是為強化金融機構體質進行整併,如今看到的,不但有政商關係的大競逐,還有財團高超的五鬼搬運術。每個購併案檯面下不堪聞問的交易,都在扁家洗錢案中一一現形,涉入其中的財團負責人個個難逃約談,重創的不只是銀行及個人形象,還有金改污名將從此永留大家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