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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海角七億可能是以美金計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30 10:52:19  


扁家的貪墨所得,遠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顯然,“海角七億”很可能要以美金計算。
  中評社台北11月30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正當扁家同意把“海角七億”匯回台灣之際,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日前供稱,元大購併復華金之前,曾經送現金二億元給吳淑珍,同時她也曾受吳淑珍之託,在紅衫軍倒扁時,將七億四千萬元現金拿到元大存放。除了證實扁家利用“二次金改”撈錢的傳聞確有其事,也顯示扁家的貪墨所得,遠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顯然,“海角七億”很可能要以美金計算。 

  社評說,中信辜家與元大馬家當年搶併復華金之役,坊間早就盛傳勝敗關鍵在於銀彈多寡,但扁家與馬家都信誓旦旦絕無其事。如今杜麗萍坦承,九十四年初,她曾與元大兩名高層帶著裝兩億現金的箱子到玉山官邸,親手交給吳淑珍。儘管元大金控隨即聲明,這只是杜麗萍“個人行為與元大金控沒有任何關聯”,但只要想想,杜麗萍豈有此等財力?又何需向扁家進貢?就可以了解,元大只不過是卸罪之詞,根本不值一駁。 

  杜麗萍的辯詞亦復如此,她聲稱“當時完全沒有想要行賄那一個公務員的意思”只是“希望政府能站在公正的立場,讓市場公開機制自由運作”。問題是,政府本來就應該站在公正的立場,為什麼還要送兩億鉅款,才能讓市場公開機制自由運作?而且吳淑珍既非主管機關官員,又跟金融完全扯不上關係,元大有什麼理由要送錢給她?為什麼現金入扁庫之後,元大就圓了金控之夢?這其間豈不明顯有對價關係嗎? 

  再就七億四千萬現金部份來說,更是駭人聽聞。試想,一般大型商銀分行金庫中,每天不過三、四千萬元現鈔,吳景茂可以一次從國泰世華銀行搬七億四千萬元的現金,相當一、二十家商銀分行金庫的現鈔存量,顯示扁家的金庫比起商銀不遑多讓。事實上,吳景茂早在地院做證時就坦承,他從一九八八年開始,便把親友名字,借給吳淑珍當人頭,每隔一段時間,吳淑珍就會用這些帳戶匯錢到吳景茂新加坡的戶頭裡,到了二OO三年,帳戶就已累積超二十億元;如果再加上已曝光的海角七億和還未被揭露的海外秘帳,估計至少將有數百億,陳水扁聚歛之多,可以想見。 

  社評說,我們必須指出,除了現在已被特偵組搜索的中信、開發、元大三大金控之外,其他二次金改過程成為贏家的若干金控,諸如兆豐金、台新金等,也都或多或少有送錢的傳聞,既然中信、元大現都己證實確有送錢,合理推測,其他金控或財團,當然也都會主動或被迫孝敬扁家,只是數字多寡不一而已。如此行為,雖屬不法,但迫於陳水扁淫威,在當時也確有不得不然的苦衷,我們當然可以理解;值此特偵組正加快腳步收網之際,這些財團與其等著列為被告,陪陳水扁坐牢,何不轉為污點證人或主動自首,向檢方說出真相,反而可以減免罪行。 

  總之,海外秘帳爆發以來,陳水扁收賄的金額,被曝光的越來越多,事實也越來越明確,但他卻仍然夸夸其詞,聲稱自己絕對清白,還痛批司法不公,政治迫害,誠如施明德所講,陳水扁或許不是全世界貪腐最多的“總統”,但他“絕對是犯罪之後,全世界行為反應最差勁、最惡劣的“總統””。台灣何其不幸,出此敗類,偏偏綠營還有許多人出面聲援,令人除了嘆息之外,就只有為台灣的民主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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