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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南:扁家七億若為犯罪所得 將可沒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6 15:15:21  


  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台灣“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今天到寶徠就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獲得扁家同意把在瑞士帳戶中新台幣7億元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將有助後續偵查。

  中央社報導,陳雲南表示,這些款項匯回台灣以後,特偵組將會盡速詳細調查,如果查證後屬於犯罪所得,將會依法查扣甚至沒收,但是如果並非犯罪所得,也將會發還給扁家。

  陳雲南說,今天需要獲得吳淑珍的同意,最主要是因為帳戶雖然是陳致中夫婦的,且兩人在14日都已經簽署授權查帳同意書,但是特偵組希望將海外帳戶款項匯回,已經超越了授權的內容。

  特偵組認為,海外帳戶雖然是用陳致中夫婦的名義開立,但是真正擁有這筆錢的是吳淑珍,因此今天特別到寶徠,就是希望吳淑珍同意將這筆款項匯回。

  陳雲南表示,這筆款項匯回台灣,將有助於特偵組後續的偵查動作,尤其是如果涉及不法的部份,將可以立即查扣,如果款項仍然留在海外,特偵組在偵查上也較為不便。

  扁家同意匯回的7億元,陳雲南證實即為八月間遭到調查的2100萬美金。當時吳淑珍告訴檢方,海外帳戶的資金是自陳水扁擔任“立委”以來,就陸續自新加坡荷蘭銀行轉到新加坡渣打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瑞士美林銀行及蘇黎世皇家銀行。

  其中,前兩個帳戶是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的戶頭,後兩個帳戶是媳婦黃睿靚的戶頭,瑞士信貸的帳戶同時使用吳景茂、黃睿靚兩人的戶頭,陳致中為所有帳戶的代理人,帳戶受益人包括陳致中、陳幸妤及陳致中女兒陳潔歆3人。

  吳淑珍曾向檢方表示,這2100萬美金來源為陳水扁的選舉結餘款、律師執業收入、吳淑珍嫁妝,以及陳水扁過去的投資所得。由於陳水扁從政十分忙碌,所有帳戶都是由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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