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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性事件震動中國:與民爭利成罪魁禍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4 12:48:55  


 
  信息公開成為必須

  除了以人為本,另一個突出的變化就是媒體報道比以往更為及時和公開。

  重慶罷運事件在11月3日清晨7時左右爆發,新華社在早上10時許,先後就事件發出《重慶主城區出租車全部停駛》、《重慶市主城區出租車全城罷工,主要四大原因》等報道。內容不僅叙述事件,且更頗具理解罷工司機不滿情緒的意味。當天下午4點半,重慶市政府便主動邀請媒體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停運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政府即將採取的處置措施。此後,重慶市政府更是連續召開3次這樣的新聞發布會。

  敏銳的西方媒體立刻嗅出了其中開放的訊息。路透社評論說,當政府推行擴大社會安全網和同經濟低迷作戰的政策目標時,增加新聞報道的開放性也將對政府有利。對此,胡百精非常認同。“大多數矛盾是在時間的遲滯當中發酵的,及時本身就意味著主動。”胡百精說,此前這類信息往往採取“出口轉內銷”,如果自己的媒體先失聲,那麼我們將全面處於被動狀態。“這是政府部門從‘3.14’拉薩事件,‘5.12’大地震,奧運聖火海外傳遞受阻事件中所積累下來的經驗。”

  正如“雲南孟連”事件發生後,在現場主持處置工作的雲南省委副書記李紀恒所言:“謠言止於真相。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沒有什麼可以向公衆隱瞞的。”

  然而,也有需要繼續完善的地方。以隴南事件為例。事件發生後,落款為“隴南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情況說明函這樣表述道:武都城區部分群衆上訪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利用,信訪幹部公安幹警出面勸導遭一些不法分子毆打致傷,導致60多名幹部群衆和公安幹警受傷。

  “一些地方政府有個思維慣性,一旦群體性事件發生就認為一定存在‘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在推波助瀾,這是不對的。”胡百精認為,政府不能武斷下結論,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假如當真存在非法肇事者,要依照法律來處理他。但很多情況下,‘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可能因為利益受到傷害,只不過情緒的反彈更激烈,僅此而已。”

  用對話化解對抗

  在胡百精看來,在當前社會環境下,政府面對群體性事件,堵不如疏。“重慶市政府正是採取直接和民間面對面對話的方式,所以才避免了私下上訪,激烈對抗。很多問題不是不能解決,很多矛盾也不是已經到了尖銳對立的程度,大部分問題僅僅因為社會情緒無法宣洩,信息曖昧不清,官民對話缺位。開辟新的官民對話渠道,保證它的暢通性,這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

  胡百精認為,應該把對話能力列入公務員工作績效的考察內容。“具體而言,一個公務員每周有多長時間在和他所‘管轄’的社會公衆在對話,這應該成為考核他的一個內容。”

  他還建議說,中央有關部門應該進行一輪協商,邀請地方政府、媒體、學者參與,一起總結群體性事件的經驗和教訓。“我們要在處理群體性事件的過程中學習應有的經驗,然後將其制度化,避免漣漪效應不斷發酵。”邱震海則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要繼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杜絕官員腐敗。與此同時,進一步擴大人民知情權,“發生問題時媒體監督將會幫助事件的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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