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質疑不符成本效益
印製消費券和涉及成本問題,田北辰稱,政府自己要想辦法,否則難以振興經濟,可考慮將消費券面額細分為二十元一張,不設找續,市民使用時可能額外補貼一些現金,進一步增加消費,亦可考慮讓市民分階段換取消費券上限一千元。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二十元一張的消費券涉及成本很高,例如印製消費券、防偽,但大面額的消費券則只有大商戶才能受惠,政府又要設專人收發消費券,成本效益成疑,此外,小商戶或無資源支援使用消費券。他認為,除非政府針對幫助在金融海嘯下最受影響的行業使用消費券,例如飲食業或非必要的零售業。
科大經濟系教授雷鼎鳴則表示,即使指定飲食業接收消費券,只會令市民儲起原本用於外出用膳的花費,作用不大。他解釋,港人每年消費總和約九千億元,平均每月七百多億元,如要刺激額外消費,政府就要派發多於七百多億元的消費券,並限定在一個月內用完,是很不現實的做法,只帶來短暫刺激。
他不反對以消費券還富於民,但對刺激消費作用不大。他解釋,市民的消費是建基於現在和預期將來收入來計算,假如擔心將來失業,必定會減少消費,這說明二○○二至○三年時,政府的刺激消費措施全部無效,當時市民的儲蓄率相當高,本地儲蓄率由原本佔本地生產總值約百分之三十一,增至百分之三十三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