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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台灣當局尊重大陸新娘的合法權益和人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3 09:42:29  


  作者:黃俊 江蘇鎮江 公務員

  嫁到台灣十幾萬的大陸新娘,到底是“豬”,還是“人”?如果是“豬”,那麼台灣人都討“豬老婆”了;如果是“人”,那麼為什麼台灣當局,不拿她們當“人”看待?申請一張“身份證”,要在台灣生活達6年才能拿到居留證,8年後才能拿到身份證。而沒有“身份證”,工作都找不到,連“人”的待遇都沒有。

  這是什麼社會?像是“人”的社會嗎?不要說是自己的同胞;因為民進黨根本就不承認她們跟台灣人是同一個民族的。但她們畢竟也是台灣男人的老婆啊!看到民進黨這樣對待大陸新娘,就很自然聯想起,希德勒是如何歧視猶太民族的。這跟法西斯政權有多大差別? 

  台灣現在要發“消費券”,又聽說大陸新娘,因為沒有台灣合法的“身份證”,又要被排擠在外。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意味著民進黨的歧視政策,將繼續延續下去。因為,遲遲不給身份證,是民進黨一手造成的;是一種政治逼害,就不應該由大陸新娘來承擔責任。本著對兩岸人民的友好關系,希望國民黨當局,以大局為重,凡是已領結婚證的大陸新娘,一律與台灣居民待遇一樣,給予發放“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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