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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十和田”號補給艦。(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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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新華網消息:日本海上自衛隊2艘艦艇10日分別從廣島縣吳基地和長崎縣佐世保基地出發前往印度洋,為以美軍為首的多國部隊軍艦執行燃料補給任務。這是日本根據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向印度洋派遣的第四批海上自衛隊艦艇。
據共同社報道,“十和田”號補給艦和“有明”號驅逐艦將在九州以南海域會合,并於3周後抵達印度洋,在那裡展開約3個月的燃料補給活動。
日本前三批海上自衛隊艦艇中,第一批和第二批艦艇已分別於今年6月和9月回國,7月離開日本的第三批“濱名”號補給艦和“夕立”號驅逐艦目前還在印度洋上執行燃料補給任務。
“9·11”事件後,借美國對阿富汗動武之機,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2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日本政府據此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日本國會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3次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
由於去年日本朝野政黨力量對比發生變化,新的延期未獲通過,該法已於去年11月1日失效,日本政府不得不一度從印度洋撤回自衛隊艦艇。今年1月11日,日本國會衆議院全體會議二次表決強行通過了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自衛隊艦艇得以回到印度洋。
新反恐特別措施法將於明年1月15日到期。今年10月21日,日本衆議院表決通過延長這一法律的修正案。目前,日本參議院正在對這項修正案進行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