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山西省打擊無證非法採礦《廳際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五部門聯合執法制度》日前正式出台,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監察廳、國土資源廳等五部門將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無證非法採礦。
太原晚報報道,廳際五部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五部門將共同溝通、協調和研究聯合打擊未取得採礦許可證而進行的採礦活動,包括個人私挖濫採,未經許可借各種工程和建設項目名義開採淺層煤及礦產,在已關閉的廢氣礦井盜採等。聯席會議上,各部門將互相通報打擊非法採礦的情況,國土資源部門移交需要及時進行紀律處分和司法追究的案件,五部門共同研究聯合查處的具體行動方案。
五部門聯合執法的對象有5類案件,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追究無證採礦有關人員行政責任的;國土資源部門獨立查處困難,需要司法介入採取強制措施的;聯席會議決定實施聯合執法的;具有“保護傘”、黑惡勢力參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入股等案件。
聯合執法過程中,五部門有明確的分工。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移送無證非法採礦案件,並鑒定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公安機關要對涉嫌非法採礦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取證、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檢察機關負責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將具體審理案件。監察部門則要對無證非法採礦有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另據了解,太原市將建立打擊無證非法採礦的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