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日電/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疑洗錢案,發現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疑詐領機密外交款項,日前依貪污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特偵組今天指出,邱義仁除涉詐領公款外,並將“國家機密”文件私自帶回家中,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檢察官正過濾相關卷證,清查他有無涉及其他案件。
另外,媒體報導,檢方是在陳水扁提供“國務費”的十五項機密外交事項中,發現邱義仁疑涉不法。洗錢案專案小組表示,兩者毫無關係,這種說法純粹是媒體揣測,與事實不符。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追查扁家海外帳戶,發現多筆資金來源可疑。經比對卷證及過濾相關被告、證人說法後,陸續發現企業匯款等案外案,並懷疑部分款項疑與機密外交有關。檢察官於九月間執行搜索行動時,同步搜索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陳唐山、黃志芳住處。
據瞭解,檢察官當天在陳水扁辦公室搜索到與“總統府”、“國安會”等機關有關的公文,立即聯繫“總統府”派員協助辨識、判讀;檢方上週在與邱義仁有關的地點也搜索到部分與機密外交有關的文件,因此認定邱義仁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
特偵組查出,邱義仁於2004年間“國安會秘書長”任內以執行“安亞專案”為由,向“外交部”支領五十萬美元空白旅支,但當時“安亞專案”已全部執行完畢,而邱義仁支領的部分空白旅行支票竟在美國的賭場兌現。檢察官於十月三十一日以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向法院聲押邱義仁獲准。
特偵組於十月三十日再度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時,有兩名證人因人在海外,不克到案;報載這兩人分別是“安亞專案”的成案者、前“國安會秘書長”康寧祥與前“外交部長”簡又新,但特偵組今天不願證實這項說法。
知情人士指出,特偵組經詢問“總統府”與“國安會”,確認“國安會”依法是“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諮詢單位,“國安會秘書長”依“國安會”議決議處理事務,均需承“總統”之命。若當時邱義仁未獲“總統”指示,“外交部”斷無根據“國安會秘書長”片面私函辦理秘密外交之理。
特偵組目前已鎖定本案共犯,並逐一清查邱義仁是否涉及詐領其他機密外交款項。由於案件多數內容涉及“國家安全”及“外交機密”,特偵組成員承辦本案一個多月來均三緘其口,不願對外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