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31日電/台灣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因為被檢方懷疑不當挪用外交機密經費今晨收押,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說,邱義仁曾經以“國安會秘書長”身分,要求“外交部”交付經費,整筆錢只有他簽收的領據,卻不知道用到那裡去?沒有交付經費的見證人,也沒有領款人的收條。據指出,這筆錢高達500萬美元,比檢調懷疑的50萬美元還多10倍。
據聯合晚報報道,今年7月,“外交部”高層與某駐外大使一同與媒體茶敘時,即透露邱義仁曾經手一筆美金現鈔,還是放在一口箱子交到“國安會”,宣稱是要給某“友邦”,但又不讓“外交部”將這筆錢透過大使轉交,“國安會”會自己處理錢,“外交部”不知道錢用到哪裡去,也不敢問對方是否收到錢。
據了解,這筆錢高達500萬美元,專案代號與檢調正在清查的安亞專案不同,金額更是安亞案的10倍。政黨輪替後,“外交部”曾進行內部清查,不只是安亞案有問題,付款程序有疑點的專案,還有不少,經過整理後都交給司法單位清查。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林郁方9月質詢“外交部長”歐鴻鍊時,也曾經對邱義仁濫權動用外交機密經費提出質疑,林質詢完後,檢調單位曾向林索取相關資料,協助偵辦。
根據林郁方獲得的資料,從2003年至2007年,“國安會”違法指揮“外交部”送錢的個案,至少有8次,總金額超過755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億3780萬元,其中7次是邱義仁擔任秘書長時。
林郁方說,這8筆錢事前都沒有任何計劃,僅憑“國安會秘書長”指示,“外交部長”就簽字付款。在這8次撥款中,拿到錢的單位,事後都沒有向“外交部”說明工作績效,連支用明細都沒有。
他說,其中一次只有“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的領據,沒有受贈者簽的領據,也沒有見證人。還有6次付款,“外交部”被命令不能把錢直接交給受贈的對方,一定要透過中間人轉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