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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外媒及記者採訪條例答問(全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8 15:27:16  


 
  問:根據新條例規定,外國記者聘用中國公民只能從事輔助工作。那麼外國新聞機構是否可以雇用中國公民擔任記者?還是說他們仍只能擔任助手?

  答:我們就這一問題做了非常認真和深入的研究。我們理解各新聞機構和記者希望能讓中國公民承擔更多工作包括擔任記者的願望,但由於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制約,例如國內法律對記者資質等問題尚無界定,目前我們還不具備讓中國公民擔任外國新聞媒體記者的條件。外國新聞機構需要按照新條例的規定做出相應安排。

  問:中國政府在什麼情況下允許中國公民擔任外國新聞機構的記者?第二個問題,中國政府哪個機構將確保新條例的貫徹執行?第三個問題,一些接受採訪的人士受到了威脅。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採取合法措施保護被採訪人士,中方今後是否也會考慮出台這方面的法律?

  答:關於中國公民能否擔任外國記者的問題,我們可以繼續進行探討。從目前來看,這個問題涉及中國的其他法律框架。

  關於新條例的貫徹執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對新條例得到全面、准確的執行很有信心。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我們實施了國務院477號令,外交部和其他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培訓,加強意見溝通,統一規範操作,不到兩年時間內,全國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已經逐漸熟悉並且適應了新的規定和操作。新條例基本沿續了奧運《規定》,執行起來相對容易。即便如此,我們仍會下大力氣組織各種各樣的培訓和講座,使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官員,包括執法人員了解如何執行新條例。當然這還需要一個過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建設性合作的態度,把新條例執行好。

  關於你的第三個問題,首先立論就不成立。所謂一些接受外國記者採訪的人士受到威脅,我對此不能同意。中國憲法保障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在中國,沒有人因為正常發表言論而受到所謂干涉和干預。如果你發現這樣的問題,請你告訴我。

  問:北京奧運會召開前夕,我前往外地採訪時受到地方外辦阻攔。我告訴他們有奧運《規定》,但他們說他們還有內部規定。你能否告訴我是不是確有內部規定?第二個問題,中方在北京奧運會召開後解除了對美國之音等境外網站的封堵,今後這些網站是否將繼續開放?

  答:外交部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公布的幫助熱綫現在仍然有效,這些熱綫也將繼續列入相關指南中。如果你遇到採訪受阻的問題,請即與外交部或省級外辦聯繫。在基層,一些部門可能存在對法規和規定了解不透徹的問題,但所謂“內部規定”是不存在的。中國政府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任何人在處理相關事宜時必須依照法律進行。奧運期間,如果涉及外國記者採訪,那就應該遵循《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規定。從今天開始,國務院第537號令正式實施。如果今後你再遇到類似問題,請與外交部直接聯繫,我們將盡可能推動解決。不過,在中國還有一些地區不向外國人開放,前往這些地區採訪還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但這樣的地區很少。

  關於你提到的第二個問題,中國社會在不斷進步。我們依法對網站進行管理。這是另一個法律框架中的問題,不是我們今天要解決的問題。

  問:今年我有幾次採訪遇到地方警察阻撓時,我援引奧運期間記者採訪規定,但是他們表示不清楚有關規定。今天頒布的新條例何時能夠在全國範圍內被理解並實施呢?

  答:我理解你急迫的心情。跟你一樣,我也希望一過今晚十二點,全國的幾百個市、幾千個縣,成千上萬的官員,包括執法人員都能了解新規定。但實事求是地講,這是做不到的。我們會盡可能縮短大家了解、熟悉新條例的時間,以便新法規能夠盡快得到很好的執行,為外國新聞機構和記者在華採訪提供很好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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