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扁家海外洗錢案,特偵組調查掌握的跡證顯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涉案甚深,不是他們所說單純的人頭,近日將傳訊兩人到案說明,再視辦案需要及案情決定強制處分。
聯合報報道,檢方認為陳致中不是單純人頭。首先,日前第二次搜索扁家,影印陳致中、黃睿靚的護照清查,獲得與洗錢案有關的重要線索,將要求陳致中說明。
其次,特偵組清查陳致中近六年廿五次出境行程發現,他有七趟美國行程都從安克拉治入境或出境,其中包括陳水扁今年二月廿二日匯款一百九十一萬八千美元給“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時,陳致中人剛好就在安克拉治。
檢方指出,陳致中在加州讀碩士期間,飛機可從台灣或日本直達美國西岸,毋須繞經安克拉治,只有從台灣或日本去美國東岸的航班才需要在安克拉治降落加油。
檢方比對諸多資金流向,認為陳致中勤跑安克拉治事有蹊蹺。其中尤以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吳淑珍開庭昏倒送醫,他不顧母親住院,當天下午搭機前往東京再飛美國,不合常理,行程最可疑。
目前出現陳水扁匯款吳澧培事件,讓特偵組更懷疑陳致中在美求學期間,頻跑安克拉治的目的,是藉由吳澧培在當地的金融人脈、理財專業,協助轉移扁家資產,隱匿海外資金。吳澧培前天簽署授權書查帳,這部分應可釐清。
特偵組又查出陳致中以個人名義,在瑞士鄰國列支敦士登成立紙上基金會,使用基金會名義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匯一千萬美金到開曼群島控股公司,受益人是他本人。
吳景茂及黃睿靚在新加坡及瑞士銀行帳戶、紙上控股公司的代理人,不是吳淑珍就是陳致中,特偵組懷疑陳致中絕非“單純的、被支配的人頭”,近日就要傳喚他到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