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政論家南方朔今天在香港媒體撰文說,台灣一向有貪污及暴力文化的傳統,每當政府的控制力量轉弱或上行下效,它就格外猖獗。而此刻的台灣正處於這樣的時間點上。
首先就貪污這點而論,台灣人和大陸人都是古代舊官僚特權文化的繼承者,相信“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一任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種特權官僚價值。這種特權貪腐在蔣經國時代以廉能“治國”,曾大幅改善,但到“後蔣”時代又告復熾。由於陳水扁的帝王心態,這種特權貪腐更到了空前的程度。
陳水扁的特權貪污模型
文章指出,就以陳水扁貪污洗錢案辦到現在所顯露出來的情況為例,我們即可看出這種特權貪污的模型﹕
(一)他透過秘書親信,以偽造單據等方式,核銷自己的私人花費,這是貪公家之污。涉案的秘書親信陳鎮慧、林德訓兩人都在最近被收押,這部分可謂已事證明確。
(二) 比較大規模的貪污,乃是以自己的權力,將某些公共工程契約或政府計劃的利益給予特定人選,從而收取回扣,這是“權力-金錢”交換的貪污。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他們家都從事土地建築生意,於是公共工程及“國有”土地遂成了他們勾結交換的“標的”,這種貪污動輒數十億,陳家海外資產超過10億,此類“權力-金錢”的交換式貪污才是重點。目前蔡家已有蔡明杰因為另案被押,另一個蔡明哲則因洗錢案而被押,這部分罪證應已相當確定。
因此,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和海外洗錢案,我們已可看出,陳水扁是透過“部屬同僚”貪小錢,透過“同學”、“同鄉宗親”在貪政商勾結、利益交換的大錢。
古代政治清明的王朝,都禁止百官與富商交往,目的是減少關係的糾纏和物慾的誘惑,而扁家政商關係複雜,據說他當權時官邸門庭若市,他大貪如此,又怎算意外呢?
文章指出,最近,台灣“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長”郭武博和多家土地開發公司老闆飲宴而被記小過處分。管“國有”土地的官吏和做土地買賣的公司負責人交往密切,這乃是官箴的大忌,而在台灣卻似乎不當回事。官箴一敗如此,政治風氣又怎麼好得起來。
近年來台灣官箴敗壞,貪污氾濫。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把海外洗錢的外國資料公文密送陳水扁,這是貪污的另一種共犯。除此之外,最近又得知,有另一宗弊案,特偵組和“調查局”將前往蒐證,他得知後立即通報為該案護航的民進黨要員。貪污腐化如果有嚴正的調查和肅貪機關,或許還會有一點嚇阻作用,而台灣連調查單位都成了一丘之貉,官箴當然江河日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