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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阿扁的人頭都是台灣人付錢養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9-06 09:48:17  


  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台灣聯合報今天社論說,扁家洗錢及炒股動用了許多人頭帳戶。其中,吳淑珍的好友蔡美利家族是最大宗人頭戶,兩代計八人提供不同海內外帳戶供扁家運用。為何有這麼多人願意把自己當作人頭供別人洗錢,令人好奇。

  扁家洗錢操作中已曝光的人頭,與提供吳淑珍國務機要費假發票者有許多重疊,但圈子更小,關係更近。不難想見,要將資金匯來匯去,是高度隱密的私事,必須避開重重正常管道而行,故必須是推心置腹者,方可能透過對方戶頭轉匯。問題就在,這些人甘冒違法風險,除了攀結第一家庭關係之虛榮外,背後難道沒有更實質的利益交換?

  社論說,從檢方最近提訊蔡美利之弟蔡銘俊,追查他與扁家往來的關連巧合,或可窺知其間若幹端倪。蔡銘俊經營“峻和”建設公司,去年涉嫌勾結“國有財產局”官員,以不尋常手段賤價取得台北菁華區的“國有土地”,隨即將土地轉售給其他建設公司,轉手即獲利三億元。除了此案,蔡銘俊是否還從其他管道撈到好處,外界無從知曉;但光憑此案,彈指即可獲得三億的暴利,對蔡銘俊而言,當洗錢人頭的報酬真是一本萬利。

  更值得玩味的是,蔡銘俊與官員的勾串,檢方查出先有“立委”居間施壓,迫使官員將原應公開標售的土地違規出租給峻和的人頭戶,再將市價每坪兩百萬元的土地以五十萬元賤賣給峻和。顯見“立委”施壓是整個拼圖的一個重要環節,可惜檢方在此留下空白。不過,檢調是在偵辦一連串“國有土地”弊案時查獲蔡銘俊涉案,而在台中另一起賤賣“國有地案”,則赫然是阿扁嫡系“立委”高志鵬涉嫌關說被起訴求刑,其間關連亦耐人咀嚼。

  社論說,再看蔡美利另一胞弟蔡銘傑,夫婦倆擁有朝升開發及集祥營造兩家公司,皆為小型企業,卻在阿扁執政期間承攬了數十件從“總統府”、官邸、“國防部”到“中科院”的工程。蔡銘傑設置的私人招待所,更見扁系人馬高志鵬、郭文彬、餘政道等人涉足流連,甚至被狗仔拍到有人簇擁辣妹出入。我們不知道其間是否藏汙納垢,這種官商把酒言歡的景象,能說只是私人交誼嗎?更別說,陳鎮慧每月從“國庫”領出的國務機要費無需發票部分的兩百萬元現金,被發現曾直接存入蔡銘傑戶頭,這教外界作何聯想?

  無獨有偶,在國務費案中曾提供金生儀假發票的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這次也被檢方查出有三百多萬美金經過蔡銘哲帳戶、轉吳景茂帳戶、最後流向黃睿靚海外帳戶。而力麒建設目前被查出與北投纜車弊案及世貿南港展覽館案有關,這些款項除了輾轉洗錢,也不排除是工程弊案的“後謝”。因為,在南港展館弊案,曾任“內閣”官員的扁系人馬被疑涉嫌洩漏評審委員名單給力麒關係企業。

  社論說,小建商從小金主變成“總統”座上賓,或許是民主之常情;但小金主的公、私帳戶與“總統”夫人有頻繁的資金互動,甚至變成“總統”家族大筆資金流向海外的替代管道,則絕非尋常。陳水扁執政八年,許多與他交好的小建商因承包公共工程而不斷坐大,而其中存在著幢幢政治介入的身影,協助他們跨越法令、排除競爭,從而取得偌大的工程承攬特權。除此之外,陳水扁更用公部門的名器酬償他的“另類人頭”,那些“另類人頭”則用公部門的資財回饋陳水扁。

  如果說這些特權和名器是他們擔任人頭的“代價”,那麼扁家和人頭之間的交易,不就是拿了“國家”資財和公共工程來支付嗎?倘若阿扁自人頭獲得百萬元的利益,“國家”可能要替阿扁付千萬元的酬償!

  我給你包工程,我給你公部門的名器;你為我作人頭,你給我“獻金”。這也許就是陳水扁“人頭公司”的內幕,也是陳水扁“黑金政治”的底蘊。阿扁的人頭不是沒代價,不是沒有報酬,只是支付者不是扁家,而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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