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31日電/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署名文章說,臺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隱匿扁家海外資產情資被起訴,陳水扁日前亦自爆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涉及洗錢,只因他當時有政治考量而未追殺。這樣,算不算是“自白”吃案?
文章指出,陳水扁說李登輝用人頭匯出十億,又透過身邊人放話翻出當年“國安”密帳追查結果;他的用意甚明,是要將李登輝與他家洗錢案扯在一起。隨著相關資料的曝光,檢方當初壓案的傳聞等於間接獲得證實;但不管是陳水扁下令“放水”不偵辦李,還是檢調高層自行縮手,這都算“吃案”。
陳水扁方面最近提出李登輝“國安”密帳匯款資料,包括利用旅行支票、透過潤泰集團尹衍樑、錢進入台綜院等,檢調早查得一清二楚。檢察官原擬聲押劉泰英、傳喚李登輝到案說明,但未獲長官支持,甚至傳出長官阻撓。
“國安”密帳案後來只起訴“奉命行事”的會計長徐炳強。法界傳聞已久的是,原來的起訴書遭長官“修改”,而卷證資料中罪證更明確部分卻未被起訴,檢方切割式的起訴,讓不少參與過審理者感到不解。
陳水扁如今拉李求自保的說詞,印證法界多年來的傳聞。陳水扁當時為拉攏李登輝,把司法當工具,不准檢方傳喚他;即使劉泰英涉嫌重大,案子至今還擺在地檢署,扁執政時,起訴書根本出不了地檢署大門。
陳水扁公開當年未“追殺”李登輝的事,不管是為了恐嚇,或為了標榜自己“仁慈”;但“國安”密帳是“國家”公款,並非扁家的私房錢,“總統”憑什麼可以直接“放水”吃案?
比起葉盛茂隱匿扁家洗錢情資,陳水扁若真握有李登輝等人涉嫌洗錢事證,卻不讓檢調偵辦,難道不是吃案?那些聽扁命行事壓制基層辦案的檢調高層,難道不算陳水扁吃案的共犯?
“國安”密帳案接下來如何處理,要看馬英九會不會跟陳水扁一樣介入司法,以及檢調是否還在聽候政治指令行事。台灣民主日趨成熟、政黨輪替已成常態,執法者應有依法行事的認知,葉盛茂和陳水扁都是執法者應引以為戒的反面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