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27日電(記者 鄒麗泳)陳水扁家族密帳案凸顯制度面不足,包括台灣社、親綠學者及民進黨都主張訂定嚴格且高標準的陽光法案,要求“立法院”半年內通過陽光法案,增訂陳水扁條款即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並課以罰則。
中常會下午討論“陽光法案”,“立院”黨團下會期列為最優先法案,較受注目的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增列“立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須財產強制信託。
民進黨重大議題協調會報本周一提出“陽光政黨、陽光選舉、陽光政府、陽光公職人員”等陽光法案的訂定,下午中常會討論。陽光政黨方面,政黨財產應透明化及合理化,政黨不得經營營利事業,具體作法是,制訂政黨法、制訂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陽光選舉方面,民進黨主張,公費選舉,媒體近用權的平等,候選人賄選經判決確定者參政權的限制,具體作法是,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陽光政府方面,參考新加坡、香港設置肅貪機構,建立專職、獨立、不受干涉的廉政單位,具體作法是,制訂“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俢正“法務部”組織法。
陽光公職人員方面,政黨對候選人競選經費的補助或捐贈應設上限,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增列“立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須財產強制信託,訂定“立法委員”行為法,禁止“立委”兼職與利益廻避範圍;具體作法遇修正政治獻金法、修正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