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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風暴席卷雲南 23官員因媒體曝光被問責
http://www.CRNTT.com   2008-08-24 12:17:42


  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8月21日,在雲南省行政問責辦法、服務承諾制等4項制度實施半年之際,負責實施這項工作的雲南省監察廳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向新聞媒體通報了“四項制度”實施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法制日報報道,今年1月30日,雲南省下發《中共雲南省委關於在全省實行領導幹部問責制的決定》。3月1日,雲南省全面啓動行政問責。與此同時,雲南省實施了“行政問責辦法”、“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四項制度。 

  據介紹,截至8月20日,雲南全省先後問責各級領導幹部542人,其中廳級幹部13人,縣處級幹部171人,鄉科級幹部295人。按分級問責原則,由省政府及省直機關問責89人,州市政府及州市直機關問責236人、縣政府及縣直機關問責217人。從問責人員看,涉及16個省政府部門、16個州市和108個縣(市、區);從問責人員級別看,共問責鄉科級以上領導幹部479人,占總數的88.38%;從問責方式看,給予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勸其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建議免職問責的169人,占總數的31.18%。 

  這項工作,被媒體稱之為“問責風暴”,震動了雲南。通過行政問責制度的實施,雲南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作風和精神面貌有了明顯變化,責任意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規範辦事的自覺性逐步增強,普通老百姓從中感受到了政府機關的變化,社會各界反響較好,有9成民衆支持4項制度的實施。 

  當地輿論認為,這一切還僅僅是個開始,要使這四項制度常態化、普及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號令高調推進行政問責 
   
  雲南地處邊疆,如此“高調啓動、強勢推進”四項制度,有其獨特的“背景”。據雲南省監察廳領導介紹,2001年後,雲南經濟發展經歷了止跌、回升、發展三個階段。在新起點上,雲南要更好更快發展,一個“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行政系統至關重要,於是行政問責制度應運而生。 

  今年1月,新一屆雲南省政府第一次全會,就通過“省人民政府部門及州市行政負責人問責辦法”和“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的決定”,并以一號令下發。“問責辦法”第20條特別寫明: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所屬部門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地、本部門的問責辦法,或參照執行。 

  5月30日,省長秦光榮要求,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行政問責制等四項制度,并把實施四項制度作為政府自身建設的載體。 

  雲南省為此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人事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新聞辦、省政府督察室主要領導為成員,下設問責辦和三項制度辦公室。啓動快速問責程序:將初步核實情況和案情調查兩個程序合二為一,探索將通報批評等不涉及“帽子”的問責權限從省政府下放至監察廳。 

  44條規定問責行政官員 

  8月15日,雲南省問責辦暗訪組來到紅河州新成立的行政審批中心。這個暗訪組由特邀監察員、新聞記者、問責辦成員組成,每月定期不定期組織一次暗訪。問責辦張主任說,政府問責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問責的信息來源於主動察訪與社會舉報兩種方式。 

  如果說領導重視是行政問責的直接動力的話,那麼,公衆的關注和參與,則是行政問責的生命力所在。 

  媒體監督,是雲南省行政問責的八條渠道之一。據雲南省問責辦統計,目前共有23人因被媒體曝光而受問責,占總數的6.2%。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檢舉、控告”,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通過議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見建議”等兩條渠道,也是民意推動問責的表現,問責辦向全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便於社會各界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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