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1日電/馬英九今天發表聲明,將撤回選舉期間對手誹謗他所引起的訴訟案。被告之一、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表示,檢方認為她的言論屬民代的公論範圍,已在今年五月間對她做出不起訴處分,馬英九已無權利再控告她,她也不會提起反誣告的訴訟。
徐佳青下午說,檢方去年針對東森小巨蛋案發動搜索,當時她提出告發案,要求檢方一併調查馬英九的政治獻金案,當時馬委由他人具狀控告她妨礙名譽,但檢方認為她的言論屬於善意提醒,屬民代的公論範圍,今年五月間全案已偵結,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徐佳青說,今年七月間她還接到馬英九的委任律師電話,詢問訴訟案的後續處理,但馬已無權利再控告她,她也不打算浪費司法資源對馬提出反誣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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