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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以“習慣管理水域”取替“海峽中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14 09:56:42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上周六,本欄分析認為,將於九、十月間在台北舉行的海峽兩會第二次協商的議題,無論是江丙坤在“陳江會”上提出的優先協商“兩岸合作開發海峽油氣勘探”議題,還是“截彎取直”的常態包機以至兩岸直航,以及“海運直航”,還有十三年前尚未完成的“漁事糾紛處理”,都將觸及到政治敏感度甚高的“海峽中線”的問題。這是需要兩岸發揮政治智慧,予以妥善解決的。筆者本月九日晚出席國台辦主任王毅以“西湖夜遊船河”形式的小型座談會時,曾當面提出建議:可參考澳門現時使用的國務院對“澳門習慣管理水域”的文字表述的模式來處理,未來兩會談判觸及到“海峽中線”的概念時,就以“兩岸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來代替之,或簡稱為“習慣管理水域”,就可“求同存異”地解決一個棘手問題,爭取“共創雙嬴”了。王毅當即表示,需要認真研究。

  果然,昨日台灣《聯合報》就報導,兩岸復談,獲得積極合作探勘海峽兩岸海域油源共識,讓台灣“中油”振奮不已。“國安會”也在六月廿三日為兩岸合作探勘油氣源召集“經濟部”、“陸委會”、“海巡署”等相關部會,聽取中油在兩岸合作探勘油源的策略簡報;“國安會”基本上同意在畫定鑽井平台作業區及運補範圍,由“海巡署”及軍方嚴密監控下,讓大陸鑽井船及直升機跨越台灣海峽進行探勘及運補作業。但是,出席的”陸委會”官員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稱大陸航空器及船舶不得逾越“海峽中線”,及“國家安全”考量,反對大陸鑽井船及直升機進入台灣海域。因為“陸委會”的堅持,“國安會”的會議沒有結論,要各單位再研究可行性方案。

  文章說,所謂“海峽中線”,是指台灣海峽位於中國大陸與台灣本島之間,北起福建平潭與台灣富貴角連線,南至福建東山島與屏東鵝鸞鼻連線,其間水域將中國大陸福建與台灣分隔,最寬處約一百四十浬,最窄處約八十三浬。依兩岸政府各自主張十二浬領海及二百浬專屬經濟海域,海峽水域已無公海海域的存在。也就是說,扣除兩地沿岸十二浬領海後,海峽中僅剩專屬經濟海域。

  由於大陸與台灣之間有一海之隔,半個世紀以來,兩岸之間存在著一條十分特殊的區隔,即兩岸通常所稱的“海峽中線”。海峽中線是美國執行“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協防台灣期間,基於台海防衛作戰之需要,衡量海峽甚為狹窄,作戰縱深不足,而在其主導下所推出的一條“假想界線”,以維持海峽中線的。由於對該海峽中線進行圖上作業的是美軍太平洋總部一位名為戴維斯的幕僚軍官,故台灣海峽中線又稱“戴維斯線”。然而,從海域觀點而論,海峽中線之位置是在中國專屬經濟海域,海峽中僅剩狹窄的專屬經濟海域,故即使海峽中線是一條均分台灣海峽水域的界線,也絕非所謂的“等距中線”。因為“等距中線”是兩個國家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時,所採取的一種劃界模式,並不適用於屬於中國內海的台灣海峽。

  實際上,根據大陸軍事作家彭志文的說法,中國大陸方面從來沒有承認過此一“海峽中線”及“防空識別區”,大陸方面一再重申台灣海峽屬於“中國內水”,並無國際法所稱的“畫界問題”,“台灣當局的‘海峽中線’乃至‘防空識別區’概念完全沒有法律約束力。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前院長徐博東在接受日本經濟新聞社記者訪問時也指出,大陸方面從來不承認所謂的“海峽中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內海。只是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方面一般不輕易越過海峽中線,但決不會承認這條線。所謂“海峽中線”的說法是美國和台灣方面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提出的概念,如果大陸方面承認這個概念,等於是承認“海峽兩岸,一邊一國”、“劃峽而治”。

  但是,兩會深入談判必會接觸到“海峽中線”的概念。實際上,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大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NOOC,簡稱“中海油”),就與台灣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PC,簡稱“中油”)在開發台灣海峽油田上有過合作。雙方合作主要集中在兩大區塊: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份海域(簡稱“台潮”)、南日島盆地。雙方在一九九六年簽署了《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份海域物探協議書》,又在二零零二年簽署了《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份海域合同區石油合同》,後者將在二零零八年底到期;而在南日島盆地區域,“中海油”與台灣“中油”曾簽訂《南日島盆地聯合開發協議》,在“對待互惠,不談主權”的精神下展開合作。不過,由於涉及大陸鑽井船跨過“海峽中線”,遭到當時陳水扁當局“陸委會”擱置。也就是說,過去兩岸在共勘石油上面臨的紛爭在於,“海峽中線”附近海域由於涉及到兩岸“主權”重疊區,一直無法進行油氣探勘。據台灣“中油”主管透露原因分析,二零零五年的第一口井因為位在“海峽中線”靠近大陸那邊,問題不大;但第二口井則是靠台灣這邊,由於海上搭建的探勘平台,必須靠直升機飛越中線補給,涉及海的直航問題,就被台灣“陸委會”擱置了下來,未見結果。同樣,南日島盆地的勘探,也卡在“陸委會”超過六年。然而,在國際油價不斷衝高,能源短缺愈演愈烈的現狀下,兩岸未來應該加快開發的步伐,以“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嬴”的精神,設法避開“海峽中線”的爭議,開拓新的局面!

  富權的文章說,由此,我們建議,可參考澳門現時使用的“澳門習慣水域管理線”或“珠澳水域習慣控制線”的模式,來處理未來兩會談判,倘接觸到“海峽中線”概念時,作替代參照。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的行政區域範圍從來不包括附近海域。澳門附近的海域,從來就是中國的領海。然而,長期的行政管理和對水域的使用所需,如填海造地、疏浚河道、船隻停泊、港口交通、水警履行職務維護水道秩序等,都涉及到水域航道管理權的問題。於是,就形成了習慣性的水域管理線,當時稱為“習慣控制線”。尤其是在中葡建交之後,前澳門水警、海事部門在廣東公安、海事部門的“默契”配合之下,一直對“習慣控制線”澳方一側的水域進行實質及有效的管理。這就顯示,中方對澳門回歸前的“水域”並沒有異議,並默認了這個“習慣控制線”。

  在澳門回歸後,中國政府已對澳門地區恢復行使主權。在主權歸屬的問題上,澳門半島、(乙水)仔島和路環島已連同“習慣控制線”之內的水域一道,置於中國政府的主權之下。澳門回歸當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二七五號令”,其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範圍文字表述》就正式將之表述為“澳門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並給其賦予了“不變”的法律地位。澳門地區在進行包括填海、水文測試、航行管理、海關走私和反偷渡巡查……等在內的水域管理時,都有法可依,避免發生誤會及糾紛,有利於珠澳水域管理合作,尤其是有利於雙方在跨域基建、航行管理,水上公安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及互相協助。

  這個方式,是完全適用於替代屬於國家內水領域,但又因歷史和現實原因而由台灣海峽兩岸雙方分別管理的‘海峽中線’的提法的。亦即是今後當海峽兩會協商中觸及到“台海中線’的概念時,就以‘兩岸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來代替之,或簡稱為“習慣管理水域”,就可“求同存異’地解決一個棘手問題,爭取“共創雙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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